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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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修订工作。一、修订背景近两年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等国家标准化政策的陆续发布,为我市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引、也提出了新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标准化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8”产业集群等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操作规程修订。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优化调整资助项目设计1 .增设或拓展3类项目。一是增设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项目(第21条),为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等国家政策的落地提供支撑。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项目按高、中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对于项目年度申请数量超过资助额度上限的,优先保障小微企业的资助,其余企业资助按限额进行折算。二是增设标准化重大专项项目(第33条),主要是用举办重大国际标准化会议,保障支持全市重大标准化攻关项目等活动。资助总数不超3项,每项不超过
3、200万元,年度资助总额不超600万元。三是拓展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增加对“总部落户在深圳的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的资助(第31条),每家200万元,增强对国际性标准组织的吸引力,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落驻,提升深圳市在标准领域的国际影响力。2 .删减或合并4类项目。一是结合当前的标准化工作开展需要,删减3类项目。其中“一带一路”区域标准研制项目、一事一议预留项目自设立以来尚未有资助项目,不再设置。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制定项目则通过相应业务经费予以统筹安排。二是将TBT研究项目与深圳标准理论研究项目合并为“标准理论及应用研究项目”,项目总数从14项调整为10项,明确面向
4、“20+8”产业集群领域的项目优先资助(第32条)。3 .调整3类项目资助额。一是由于已增设标准创新型企业资助项目,本次将获得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的资助额进行适当调减,其中国家级资助额从50万元调减为40万元,省级资助额从30万元调减为20万元(第17条);二是结合深圳标准认证宣传工作开展现状,将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宣传项目资助从最高100万元调减为50万元(第23条);三是为提升国际国内标准化重大活动的影响力,将在深圳市承办的国际国内标准化重大活动项目最高资助额从50万元调增到100万元,承办国内重大标准活动项目最高资助额从20万元调增为50万元(第30条)。4 .按项目类别进行大类整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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