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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报批稿)编制说明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编制组二O二三年九月一、工作简况1(一)任务来源1(二)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2(三)主要工作过程3(四)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工作6二、立项的必要性7三、标准编制原则,标准框架、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8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上位标准关系12五、标准有何先进性或特色性13六、标准调研、研讨、征求意见情况14七、技术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15八、与国际、国家、行业、其他省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17九、编制单位增减应予说明增减原因并单独拟文申请19十、贯彻地方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
2、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等建议20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海堤是我国沿海地区防御台风风暴潮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截止2018年,我国海堤海岸线长度超过15000km,仅广东省就超过4000kmo长期的实践研究发现,传统海堤易造成滨海湿地丧失或破碎化、生物多样性降低、消纳潮功能减弱、水质净化能力减弱等问题,为实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设生态化海堤及对现有海堤进行生态化改造,将是未来海堤发展的主要方向。海堤生态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用海理念,加强海洋自然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必要
3、举措。国家层面关于海堤生态化建设的要求在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有所体现,但偏重围填海工程,且多为原则性指导,难以覆盖海堤生态化建设的全流程管控。2020年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509号)以附件形式提出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将海堤生态化建设纳入海岸带保护修复的重要内容。然而,因海岸线地域性差别大,在国家总体原则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地方特色及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管理需求,制定适用本地区海堤生态化建设的地方标准尚得尤为重要和急需。为此,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4、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指引,结合主管部门需求调查和广东省海堤现状的实地调查,牵头编制广东省地方标准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用于指导广东省海堤生态化建设。2021年4月,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主导完成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标准草案及立项申请书的编写,于2021年8月列入2021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主导单位: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参与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院、中环宇恩(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二)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本标准起草主导单位: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本标准起草实际参与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环宇恩
5、(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洋双碳研究会、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岳文、林立、刘建辉、黄春华、郑鹏一、朱旭、汤德福、黄本胜、侯雨坤、侯珊、朱小伟、赵绍华、周秋伶、戚洪帅、刘晓建、王世俊、张永恒、李瑞慧、王其松、杨丽英、苏玮、王强、毕树根、程凯、张勇、温少文、冯宁霞、黄力、林阳阳、谢韵妍、周治刚、谭超、王珍、冯天乔、陈来明、叶攀。(三)主要工作过程1.前期研究阶段(2018年12月2021年9月)2018年12月-2021年1月,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在开展海堤用海项目审核
6、过程中发现,传统海堤建设易造成滨海湿地丧失或破碎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等负面的环境影响。2019年,在开展海岸线修测工作中,传统海堤难以认定为生态恢复岸线,无法保障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为落实广东省海岸线占补制度及生态海堤“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于2021年1月-3月牵头组建编制组,通过实地调研、类比分析、案例分析、趋势外推等方法,从国内外海堤生态化建设的现状出发,探讨和总结了广东省海堤存在的生态问题,研究且提出了编制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标准的草案。2021年4月,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征集2021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1)171号)要求,
7、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申请立项。2021年8月,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1338号),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正式立项。2 .起草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编制组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充分借鉴以往海堤加固提升相关的调查研究成果,初步建立海堤生态建设的技术规范框架。经过多次线上研讨,编制组于2021年10月26日形成标准草案一稿并召开了导则编制的启动会,明确了细致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导则草案一稿包括10章内容。2022年5月-6月,经过多次在线研讨、咨询,进一步优化
8、标准的章节结构和内容,增加了第十一章节,同时梳理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目录,形成草案二稿,并于5月27日召开了草案二稿的审查会,逐条审阅草案二稿,进一步增加了第十二章节。6月15日,编制组再次通过线上会议逐条审阅修改后的草案二稿。2022年6月29日,编制组组织召开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专家咨询会,专家组肯定了标准制定的意义,同时提出了相关修改完善意见。2022年7月-8月,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与优化,形成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3 .征求意见阶段一(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2022年8月-9月,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向80家有关单位企业发送征求意见函,
9、并同步在广东省土地学会、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3家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海洋知圈”开展线上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工作共收到50份有效回函,返回138条有效修改意见。2022年9月2023年2月,编制组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分析整理,逐条回应,完善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4 .征求意见阶段二(2023年6月)2023年6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就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向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工作共收到15份有效回函,返回25条有效修改意见。2023年7月
10、,编制组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分析整理,逐条回应,形成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送审稿)和编制说明,并将有关材料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5 .征求意见阶段三(2023年8月至9月)2023年8月-9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向厅相关业务处室、厅属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工作共收到2条修改意见。2023年9月,编制组对反馈意见逐条做出回应,并进一步完善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报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专家技术审查。6 .技术审查与报批阶段(2023年9月)2023年9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广州组织召开了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专家技
11、术审查会,会后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四)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工作岳文,负责组织、主持标准的研究、调研及研讨,为标准起草总负责人;林立、刘建辉,牵头负责标准的起草和编制工作,组织案例调研及标准内容的研讨,为标准起草主要负责人;黄春华、郑鹏一、朱旭、汤德福、黄本胜、侯雨坤、侯珊、朱小伟、赵绍华,参与案例调研及标准内容研讨,对各章节具体内容进行修改,为主要参与人员;周秋伶、戚洪帅、刘晓建、王世俊、张永恒、李瑞慧、王其松、杨丽英、苏玮、王强、毕树根、程凯、张勇、温少文、冯宁霞、黄力、林阳阳、谢韵妍、周治刚、谭超、王珍、冯天乔、陈来明、叶攀,参与调研及研讨,负责调研及研讨
12、会务组织、标准文本校对,为一般参与人员。二、立项的必要性广东省地处中国大陆最南部,珠江流域下游,北依南岭,南临南海。拥有大陆海岸线长4114km,居全国首位,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已建成海堤4399km(大陆海堤3899km,海岛海堤500km),按现行防潮标准,已达标海堤长度为2471km,未达标海堤长度为1928km,海堤达标率为56%。广东省已往海堤建设大多以传统海堤建设为主,更多注重工程安全,生态建设理念不够落实,对周边环境协调性,生态友好型等综合考虑不足,未充分考虑与植物护岸、湿地等生态措施相协调,工程建设对湿地、滩涂、红树林保护等造成了一定影响。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
13、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要求,要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海堤,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能力,为我国推进海岸带生态减灾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根据广东省生态海堤建设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规划达标加固海堤长度1251km(生态海堤1056km,传统海堤195km),新建海堤长度37km(生态海堤21km,传统海堤16km),至2025年全省建成海堤总长4436kmo生态海堤是未来广东省海堤建设、改造的主要方向。海堤生态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用海理念,加强海洋自然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必要举措。我国现行的海堤工程设计规
14、范(GB/T51015-2014)主要对海堤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及结构作出要求,没有生态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目前由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提出并已发布的团体标准围填海工程海堤生态化建设标准主要适用于围填海工程新建海堤生态化建设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提出的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范围内海堤生态化建设工作,新建海堤、提标加固海堤可参照使用,主要对建设原则、建设范围和建设流程、有关技术要点等提出了指导原则。综上,国家层面对海堤生态化建设有了指导原则和技术指南,然而全国海岸线地域性差别大,地方主管部门面临的管理问题和现实需求也有差异,在国家层面技术导则的基础上,
15、有针对性地制定细化的地方性标准,显得尤为必要。因此,有必要在广东省制定一个地方性的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用于指导本地海堤生态化建设的相关工作。三、标准编制原则,标准框架、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一)编制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L1-2020)的要求进行编写。编制的主要原则以人为本,安全优先,海堤生态化建设切实保障人员安全;尊重自然,协同增效,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设不能盲目“一刀切”,要依据当地环境条件,结合诊断评估,分区分类实施海堤生态化建设;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开发利用,实现布局协调和功能兼顾。(二)框架及主要内容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标准结构包括构包括12个章节和4个附录及参考文献。以下对文件中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说明。(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海堤生态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安全与生态问题诊断、适宜性评估、生态化方案设计、工程实施、跟踪监测与评估、竣工验收等。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管辖海域范围内已建海堤的生态化建设工作,新建、改扩建海堤的生态化建设工作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定了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导则编制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文件。(3)术语和定义本章规定了海堤、海堤生态化、海堤生态化建设、生态海堤、生态恢复岸线、堤前带、堤身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