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魔术、马戏的著作权法保护探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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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傩、魔术、马戏的著作权法(踊为保护具有世界声誉的杂技艺术,我国著作权法将“杂技艺术作品”作为作品的一类,并在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改过程中将其定义补充完善。然而,“杂技艺术作品”的规定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因此,探冗杂技艺术作品”规定的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根据著作权法基本理论探究可以发现,“杂技艺术作品”的规定并无必要,同时,“杂技艺术作品规定十余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充分发挥保护我国具有世界声誉的杂技艺术的作用。因此,应当删除杂技艺术作品”的规定,同时,扩大关于表演者的范围,用表演者权保护杂技、魔术、马戏的表演者,从而在著作权法意义上为其提供合理的保护。杂技:魔术;杂技艺术作品;作品:表演者近
2、年来,我国著作权法全面启动第三次修改工作。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了1杂技艺术作品”的含义:“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滑稽等通过形体和动作表现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载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7articlecazjgg201406/20140600396188.shtml,访问时间:2016年4月21日。该定义是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杂技艺术作品定义的补充和完善。然而,“杂技艺术作品”自2001年著作权法规定以来,实际上一直饱受争议。“杂技艺术作品”的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更为合理的立法方式对杂技、魔术、马戏进行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保护等问题值得探究。只有
3、厘清此类问题,才能够给予我国历史悠久的杂技等艺术以合理的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保护,以实现立法目的。一、问题的提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杂技、魔术、马戏属于杂技艺术作品作为作品的类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了“杂技艺术作品的含义,且该定义补充了现行著作权法中关于杂技艺术作品”的规定,并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杂技艺术作品”的定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然而,该修改仍然存在若定的争议,如有报道指出,很多人对于杂技艺术作品”的规定仍然表示不认同。张维:著作权法每个修改点都有不同意见,载法制日报2014年4月15日第6版。(一)1杂技艺术作品存在争议相较于舞蹈、戏剧等表演,杂技、魔术、马
4、戏屈于特殊类型的艺术形式。杂技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之中,运用各种道具表演的人体技艺,其以高难度和惊险的技巧作为主要表演手段。参见夏征农、陈至立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45页。魔术,乂称为幻术,主要是借助于物理或化学等科学原理,以及各种电子、机械装置等表演物体或动物等在短时间内的迅速增减隐现的变化,与以藏挟见长的戏法属于同种类型。参见夏征农、陈至立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01页。马戏,通常是指马术和驯苒表演,也即演员驾驭或指挥经过训练的动物来表演各种技巧动作。参见夏征农、陈至立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14页。2001年我国著作权法修改
5、时,在作品的分类中增加了项,即“杂技艺术作品”。之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7款界定了“杂技艺术作品”的含义,即“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工之所以将杂技、魔术、马戏等艺术形式作为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是因为2001年我国著作权法修改时,有关立法人员指出,我国的杂技艺术有很高的国际声誉,而杂技造型又有独创性,因此应将其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立法资料选,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显然,立法者希望通过有中国特色的立法规定,对具有世界声誉的中国杂技艺术进行著作权保护。多数学者对“杂技艺术作品的规定持肯定态度,如有学者指出,
6、著作权法将杂技艺术作为一种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很有必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6页。有利于保护杂技艺术家的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有利于推动中国的杂技艺术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冯晓青、杨利华:我国著作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接轨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研窕,教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然而,也有学者指出,杂技艺术作品主要与舞蹈作品发生重合,其在现实中应用极少,对于这两类作品的表演可以通过邻接权的规定进行保护,单独区分规定并无必要性,也不具有现实意义。参见刘银良:百尺竿头,何不更进一步?一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载知识产权2013年第2期。也有学者质疑该条
7、规定所起到的保护效果,指出该规定实际上仅仅具有宣示作用,并无具体的保护措施。参见张绍忠:“漂浮戒指”魔术著作权案解析,载中国版权2011年第1期。因此,该规定实际上存在争议。(二)1杂技艺术作品”新定义并未解决争议问题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时,修改草案中明确规定了杂技艺术作品”的含义,即1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滑稽等通过形体和动作表现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载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7articlecazjgg201406/20140600396188.shtml,访问时间:2016年4月21日。该定义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11杂技、魔术、马戏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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