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10.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10.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10.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道外民主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10.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10月13日11时34分,在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工人陈*春向抛光机倾倒钉子过程中,承装钉子的铁槽子掉落,砸到头部导致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经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由道外区应急管理局牵头,道外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询问笔录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
2、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经调查认证,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10.13”事故为一起因物体打击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单位: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类型: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王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4MA*EX45成立日期:2020年5月11日住所: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镇新发村新发屯(住宅)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冷拔丝、元钉、铁丝(一)事故发生经过经现场分析及询问其他证人,2023年10月13日,在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陈*春负责
3、给钉子除锈然后包装,11时34分,陈*春使用叉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把铁槽抬起,下车将铁槽内的钉子装向逛桶里进行除锈,装完钉子下工作台时踩空,手下意识抓铁槽,铁槽和陈晓春一起下落,铁槽砸到头部。(三)事故现场情况现场当时仅有陈晓春在工作,监控画面由于摄像头长时间未清理有积灰导致不清晰,视频画面未全覆盖,仅能看到铁槽在地面滚动,未能看到铁槽砸到陈*春。(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陈*春,男,1967年出生,58岁,吉林省榆树市人,身份证号:2201211967*5337,哈尔滨市道外区腾达拔丝制钉厂工人,在事故中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哈尔滨 市道 腾达 拔丝 制钉厂 10.13 一般 物体 打击 事故 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