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发布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22.06.15实施日期:2022.06.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工作文件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有关学校,有关院校(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礴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总体要求
2、,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为贯彻落实精准培训要求,切实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本次项目承担机构主要在以下范围内遴选:(一)具有优质培训条件的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县区及以上教师发展机构和教科研机构;(二)具有较好支持服务能力和课程资源整合开发能力,且社会评价高的优质教师培训机构;(三)承担过我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培训效果好且具有良好培训条件的相关单位。二、申报要求(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对照项目规划、实施要求和项目目标任务,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实际,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申报方案,项目
3、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申报方案组织实施培训,不得随意更改。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确保项目实效。(二)优化培训课程。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省教师发展现状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设计培训内容专题和模块,聚焦各阶段各类别教师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分层分类构建培训课程体系。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精神,师德师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教育综合评价改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儿童保护法律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等内容纳入培训必修课程内容;要将高中新课程、新高考改革作为高中教师校长培训的必修模块,将信息化
4、领导力作为高中校长培训项目的必修模块。坚持学习中心结果导向,注重实践性培训环节安排,实践性课程安排所占比例不少于50%。所有培训项目均要开设至少1个课时的廉洁教育课程,根据培训对象,分别进行廉洁教育和廉政教育。(三)建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相关教育领域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专家团队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50%,本学校(单位)外专家团队所占比例不少于80%。(四)注重提质增效。结合实际创新培训模式,创建培训品牌,做好顶层设计,将信息化手段运用到培训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
5、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五)助力疫情防控。各培训单位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教师线下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培训项目实施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培训实施过程中疫情防控、食品卫生、交通等安全保障,确保安全培训,要将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安全健康卫生教育等内容作为培训必修专题。要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线下集中培训难以组织和全面开展情况下,将部分线下培训环节转换为同步在线培训。(六)严格经费管理。培训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师
6、培训经费管理规定,按照贵州省省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培训经费,要按照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培训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督查。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任何参观考察内容,各培训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管理费。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培训经费使用绩效和管理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问责一。对培训工作组织不力、绩效不佳的,将视情减少或回收相关经费;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照贵州省2022年“省培计划”项目规划表(附件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教育厅 办公室 关于 开展 2022 年度 省级 教师 培训 项目 申报 有关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