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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XX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构成要素和城市文化与韵味的有形体现,是城市文明风貌、活力与魅力的展现。为深入了解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护城市景观风貌,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五城同创”工作,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华带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就XX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XX城区不同类型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设置改造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基本情况
2、。XX城区户外广告主要有立柱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围挡广告、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的广告、门店招牌和以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等类型。经统计,XX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有大型立柱广告23处、商圈广告(大型电子显示屏)17处、公交站亭广告316处、道路围挡广告31处、楼顶和墙体广告IOoO多处、门店招牌广告 (橱窗、移动广告牌、灯箱、LED屏、横幅、道旗等)1757处。另外,城区还有一些临时设置的布幔横幅,主要是由各单位和经营业主悬挂,用于在特殊活动、纪念日、宣传日、节假日等时间段进行短期的宣传。XX中心城区现有户外广告公共资源107处,其中纳入XX浸川国投全资子公司安信文化传媒公司统一
3、经营管理的21处;现有广告公司112家,主要是新媒体制作、商业宣传、公益宣传、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计制作等。(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审批备案情况。根据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进行审批,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和监管工作。据统计,这些年来,经市城管执法委审批备案的广告和招牌占比不到50%o20XX年3月,根据省住建厅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我市门店招牌设置由行政窗口受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城管执法队员上门核查并填
4、写审批备案表,发放关于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友情提示告知单,告知业主设置的材质和尺寸要求、围挡设置规范及其它禁止的行为。今年上半年,我市中心城区备案门店招牌375家。 (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今年5月,省住建厅下发 了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市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集中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设置的楼顶和墙体广告、标识标牌进行强拆,目前XX城区已拆除78处楼顶和墙体标识标牌及广告。二是督促广告设施主体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定期维护,督促所有大型立柱广告和楼顶广告业主每两年提供安全质检报告。
5、三是切实加强门店招牌管理,以“五城同创”和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对沿街门店招牌进行改造升级,由政府统一免费做底,商户粘字,全市门店招牌档次得到提升。四是积极引导,加强公益宣传,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及沿街门店商铺按照公益广告占整体广告不低于5%的比例,结合“五城同创”要求,发布各类公益广告,掀起公益广告传播的热潮。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一是未经审批,随意设置。广告招牌设置责任不明、底数不清,有的没有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自行设置;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审批”,与广告经营商签订户外广告有偿使用合同;有的商超、门店经营者法律意识淡漠,没有按照要求报备。这
6、些情况约占整个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50%以上。二是违反相关技术标准设置。 法律法规规定人流密集、建筑密度高的城市道路沿线、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广告设施。目前XX城区楼顶广告设置数量多、体积大,道路红线内还存有多块大型立柱广告,有的占用了人行道、绿化带,影响交通出行和市容观瞻。以城区北京路、城站路为例,很多门店招牌超高、超宽,或者以LED强光作背景,光污染严重,“一店多招,上下多牌”现象突出,不符合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和XX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三是违反审批时限。根据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的设置期限为:一般户外广告不超过3年,大型户外广告不
7、超过5年,电子显示牌(屏)不超过6年,临时性户外广告一般不超过3日。调研发现,一些户外广告的设置远远超过规定的年限,如孝汉大道的几处大型立柱广告均超过审批年限,其中最早的于2009年设置,已超审批年限7年。当前大部分广告位已到期,处于无审批手续状态。 (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质量品味不高。XX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普遍档次不高,缺乏地域特色和能够提升城市形象的艺术精品。有的与周边环境和区域人文特色不协调,损害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历史文化风貌,如黄陂路中段只改造了路面北侧门店招牌,造成了路面两侧“阴阳脸”的现象;有的损害了建筑物功能、街景、轮廓线;有的形状各异,大小不一,位置随性,杂乱无章,影响城市
8、美感;有的材质和制作工艺较差,对新工艺、新材料和 环保材料运用的较少,设计样式格调不高,表现形式单调,部分甚至是粗制滥造;有的维护更新不及时,长期处于破损、残缺、倾斜、褪色、断亮等状态,成为视觉垃圾;个别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健康、格调低下,引起市民不满;城区商业广告较多,宣传城市形象、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够。(三)部分户外广告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影响人身安全。有些户外立柱广告和大型楼顶广告设置不牢、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危及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20XX年,孝汉大道与黄香路交汇处、孝汉大道与潢川路交汇处两处大型钢构立柱广告因大风天气倒塌,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影响建筑物安全。有些附着于建筑物
9、外墙或顶部的户外广告,超过建筑物的安全荷载,严重威胁建筑物安全。三是影响交通安全。有些户外广告设有强光照射和远光散射,影响过往行人和车主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影响消防安全。有些墙体广告封闭了窗户、通风口、排烟管道和其他消防安全通道,堵塞了逃生通道,造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制度不完备。20XX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XX政规20XX7号);20XX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 有偿出让实施细则(XX政办函20XX34号),两个文件有效期均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20XX年12月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XX政规20XX12号)对上述两个文件予以保留,有效期为5年。据此决定,到20XX年12月8日,上述两个文件都将到期失效。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对户外广告管理主体、职责、依据、标准和法律责任没有详细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户外广告发布人的法律责任不清晰,随着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到期失效,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将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