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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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交通运输部2024年2月2日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管理,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的立项、组织编制、审批、发布及实施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行业标准是指需要在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对工程建设、重要产品和设施设备、行业服务和管理
2、提出的技术要求。第四条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制定行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保证行业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应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第六条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应当与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认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事项。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第七条行业标准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制定行业标准的程序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审批、编号、发布
3、、出版、备案。第八条交通运输部标准化主管机构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公路水运行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除外)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主管机构分别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标准化主管机构和公路工程、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主管机构以下统称部标准管理机构。第九条交通运输部有关业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部业务管理机构)负责本专业领域行业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出制定需求建议和立项评估意见。第十条交通运输部委托交通运输领域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归口管理本专业领域行业标准,包括组织行业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及复审等。未成立标委会的,
4、由该领域的部业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归口管理行业标准的单位和机构以下统称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第十一条交通运输部委托技术支持单位成立交通标准审查组或专家组,负责行业标准的形式审查,协助开展立项评估、标准复审等。第二章立项第十二条交通运输部应当组织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根据交通运输标准化规划、行业发展需要、业务管理需求制定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标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按程序及时进行调整,报部标准管理机构。第十三条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实行公开征集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据交通运输标准化规划、标准体系、部重点工作和有关要求,向标委会、部业务管理机构或部标准管理机构提出计划项目建议。标准技术归口单位负责相应领域的
5、计划项目建议汇总。标准立项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条件。第十四条申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交通运输发展要求,对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推动作用;(三)与现行和正在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无重复、交叉;(四)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应当形式规范、内容完善;(五)申报采用国际标准的还应当提交国际标准国内适用情况分析报告。鼓励具备实施条件,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鼓励将实施效果良好,符合行业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的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转化制定为行业标准。
6、鼓励根据需求同步开展行业标准制修订与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第十五条部标准管理机构会同部业务管理机构,针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立项必要性和技术可行性以及标准立项申请单位的基础条件等组织开展立项评估。多家单位参与行业标准起草时,主要负责单位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主要负责标准起草的人员为标准第一起草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应当对所制定的行业标准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标准起草人应当实质性参与标准章节及编制说明的编写工作。第十六条通过立项评估审核的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应当纳入交通运输标准化年度计划,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可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产生的费用予以保障,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证落实必要的配
7、套资金。第十七条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标准修订计划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的计划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16个月。第十八条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运输标准化年度计划执行。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在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对第一起草单位的计划执行监督,定期向相关部业务管理机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质量和推进效率。确需对标准名称、范围、第一起草单位等进行调整的,应当由标准第一起草单位书面提出调整申请,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并征求相关部业务管理机构同意后,报部标准管理机构审核同思。第十九条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应当按交通运输标准化年度计划规定的期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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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 行业标准 管理办法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