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物业管理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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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员工物业管理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协议业主公约一、业主公约业主公约,指业主共同订立或者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使用、维护物业及其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业主公约是物业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文件,即全体业主应该遵守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书面形式设定的业主公约,是依据私法自治原则衍生出来的规约自治原则而制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之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变更或排除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均可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二、业主公约作为最高自治规则具有如下特征:1 .业主意思自治。业主公约是业主约定彼此相互关系的民事协定,订立业主公约是业主间的共同行为。业主公约因此由业主自己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
2、保证实施。2 .订立程序严格。业主公约的订立应当在全体业主自愿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方式进行,当个别业主有不同意见难以全体一致同意时,应当以全体业主整体利益为重,个人服从全体,少数服从多数。除物业出售时各个业主分别与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外,业主公约的订立、变更均通过业主大会进行,并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遵守更为严格的程序。3 .约定效力至上。业主公约作为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最高自治规则,约束全体业主。当其采取物业管理公约形式时,还约束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均不得违反业主公约,否则无效。关于业主公约的性质,学界存在不同观点,主要有:(1)业主公约是业主(区分所
3、有权人)之间的非单纯债权性质的契约;(2)业主公约是众多业主(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社会化的契约;(3)业主公约具有合伙性质、集团性质;(4)业主公约是有关区分所有权人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规定,属于自治法规或自治规则。根据条例规定,业主公约是业主团体的最高自治规范和根本性自治规则,其地位和作用相当于业主团体的“宪法”。业主公约的约束力及于全体业主。三、业主公约的内容。业主公约纯属业主自治规范,因而业主公约的内容各国均规定由业主(区分所有权人)自由协商确定。其具体内容因建筑物的规模、用途及其习惯、生活水平而有所不同。业主公约的具体内容虽然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但根据条例的规定以下事项应纳入其中
4、:(1)物业基本情况简介。介绍物业的名称、地点、面积、户数;公布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状况等。(2)业主共同事务管理。规定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方式、程序;规定物业区域内管理费用的承担分配。(3)业主权利义务设定。明定业主基于物业所有权的物业使用权及作为小区成员的成员权,包括表决权、参与制定规约权、选举和罢免管理机构人员的权利、请求权及监督权等洌举物业区域内的行为守则,对业主相关权利行使或生括行为进行限制或予以禁止。(4)违反公约的处置。业主违反公约,须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根据民法规定,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法定方式;业主公约也可以另行设定承担责任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我
5、国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明确授权的国家机关才享有处罚权,才能对某些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所以,业主公约对业主的违约行为不得设定罚款,但可以通过约定交纳保证金、违约金方式,当业主有违约行为时,从中予以扣除。对业主违反公约的行为,相关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加以劝止,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业主公约的通过与修改。业主公约属于业主大会的特殊决定,适用“特别多数同意方式”,即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方能有效。公约的修改也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方能有效。五、建设单位对于业主临时公约的说明义务以及物业买受人承诺遵守业主临
6、时公约的义务正式的业主公约是全体业主自治管理的产物。从程序上来说,业主公约是经过全体业主参与的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因此,业主公约的效力来源于它是全体业主参与制定的经业主审议通过的业主自治文件。但是业主临时公约却是由建设单位制定的,而不是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并且如前述事实上也不可能召开业主大会来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因此,业主临时公约对于业主能否产生约束力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条例第22条已经规定了由物业的建设单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因此顺理成章的安排是让业主临时公约在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候,通过业主的承诺发生对业主的拘束力。当然条例没有采取将业主临时公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
7、的附件,也就是物业买卖合同的一部分的做法。条例只是要求物业买受人应当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买卖合同本质上来说是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之间对于彼此权利义务的约定,而业主临时公约是需要全体业主遵守的约束全体业主的行为准则,二者的具体内容与效力范围还是存在着相当的差别。当然,由于业主没有参与业主临时公约的制定,而又需要要求其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为了保护物业买受人的利益,就应由建设单位作出一定的说明。建设单位的义务包括:第一,建设单位应当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的买受人明示。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应当让物业的买受人知晓业主临时公约的存在和内容。其次,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的买受人解释业主临时公约的具体内容。业主
8、临时公约的内容在于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业主临时公约制定物业使用与管理的规则,业主临时公约还确认业主拥有正当使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权利。同时业主临时公约也规定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妥善利用和爱护物业的公用部分与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利用、毁损物业的共同部分等等。这些内容都直接影响物业买受人将来对于物业的使用与管理,因此也直接影响着物业买受人的购买意愿。为避免日后纠纷,也是为了将来业主临时公约能够得到物业买受人的切实遵守,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买受人说明业主临时公约的具体内容。物业管理协议一、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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