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docx
《重庆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重庆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重庆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部署,聚力打造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四大科创高地,规范重庆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庆实验室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庆四大科创高地建设,打造的具有标志性和辨识度的载体,在重庆科技创新体系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重庆实验室坚持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人才集聚培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力提升重庆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撑
2、重庆加快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第三条重庆实验室建设坚持国家所需、重庆所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积极整合人才团队形成最优化,整合资源要素形成最大化,整合政策措施形成最实化,并根据发展情况迭代升级,最终解决一批前瞻性、引领性、关键性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问题,集聚一批海内外顶尖和优秀人才团队,转化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和培育发展一批未来产业。第四条市科技局是重庆实验室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发挥组织实施与宏观协调作用,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主要职责是:规划布局实验室重点领域和方向;研究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指导实
3、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年度报告、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估,以及调整、撤销等工作;协调落实实验室支持政策与配套措施。重庆实验室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或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所在区县政府)负责做好基础建设、经费投入、政策配套、条件保障等工作。牵头建设重庆实验室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以下简称牵头建设单位)是实验室建设运行的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编制实验室建设运行方案,为实验室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和人财物等保障,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组织力量加强实验室运行管理;负责设立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提名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
4、全管理运行机制;负责人才引育、科研条件建设、高质量战略任务承接、科研及运行经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完成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开展的检查评估、年度报告及统计等工作;报告并解决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其它相关问题。第二章布局与组建第五条重庆实验室围绕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四大科创高地建设,由市政府统筹领导,根据国家和全市重大战略需求统筹规划,采取自上而下布局,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体现引领性、不可替代性。第六条重庆实验室可按照“中心+网络”的组织架构,积极探索“院士领衔、部市共建、市区协同、多方参与等建设模式,可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整合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力量,形
5、成以重庆实验室为主体、各类优质创新资源协同合作的创新格局。第七条重庆实验室原则上优先按注册备案制事业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牵头单位设立二级机构建设。对非独立法人的重庆实验室,牵头建设单位应设立“政策特区”给予实验室特殊支持政策,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第八条重庆实验室建设分筹建期、建设期、运行期三个阶段,具备一定条件后启动筹建进入筹建期;建设条件成熟并经相应论证、审批程序,挂牌进入建设期,建设期3年,从市政府审定之日起算;期满后考核评估合格的进入运行期。第九条启动重庆实验室筹建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一)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全市重大战略需求综合衡量后,确定在相应领域和区域内
6、布局建设重庆实验室。(二)已编制形成重庆实验室筹建方案,明确量化目标、重点任务、年度预算、成果转化、开放共享等核心内容,着重分析经济社会效益,在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较为成熟。(三)有独立或相对独立运行的重庆实验室承建载体。牵头建设单位具备聚集整合全球创新人才等资源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领军科学家、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研究团队、技术骨干,已明确相对固定的筹建负责人和团队;具备相应的科学研究条件,并能整合资源、实现共赢,承诺给予重庆实验室支持和条件保障;可逐步构建大型综合性、开放性科学研究基地,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研机构。(四)所在区县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及运行、
7、人才经费等方面已有明确规划安排,建设场地已落实到位。(五)已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任务导向、交叉融合、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新型运行机制。第十条筹建基础条件成熟后,由重庆实验室牵头建设单位将筹建重庆实验室的有关材料征求所在区县政府及相关方意见后,提交市科技局备案,正式启动重庆实验室筹建工作。第十一条重庆实验室牵头建设单位应认真研究分析相应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情况,对照重庆实验室建设要求,在重庆实验室筹建方案基础上,编制重庆实验室建设方案,对标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着重对建设的重要性、引领性、特色优势、成熟度、发展前景等进行分析,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绩效考核指标、用户需求
8、、年度投资预算、成果转化、开放共享措施等内容,积极集聚高水平人才团队,搭建科研基础条件,实施核心科研任务,条件成熟后报请市政府批准挂牌建设重庆实验室。第十二条挂牌建设重庆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一)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符合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趋势,有能力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科研任务,开展的学术研究代表国内学科领域一流水平。(二)具有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包括相对独立的物理空间;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三)具备创建国家实验室(分中心X国家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四)牵头建设单位和所在区县政府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 实验室 建设 管理办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