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心城区摩托车限行禁鸣路段和时间划定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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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中心城区摩托车限行禁鸣路段和时间划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交通出行、声环境保护等需要,科学划定禁止摩托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重要内容。为统一重庆市中心城区摩托车限行禁鸣路段和时间划定方法,指导中心城区各区科学开展划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市中心城区摩托车限行禁鸣路段和时间的划定。二、引用规范性文件(一)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
2、4年5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9月28日修订)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二)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1部分:车辆类型(GB/T5359.1-2019)“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三、术语和定义(一)摩托车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2.若使用电力驱动,其电机的最大连续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o但不包括如下类别: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
3、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二)噪声敏感建筑物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三)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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