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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堡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I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启动条件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3. 1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3. 2县自然灾这在救助应急办公室及职责3.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4、应急准备4. 1资金准备4.2物资准备4. 3通信和信息准备4. 4救灾装备准备4. 5人力资源准备4. 6社会动员准备4.7宣传、培训和演习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管控5.1灾害预警预报5. 2灾害信息共享5. 3灾害信息管理管控5. 4灾情信息发布6、应急响应6. 1I级响应6.211级响应6.311I级响应6.4W级响应7、灾后救助与恢
2、复重建7.1灾后救助7.2恢复重建8、新闻报道8.1新闻报道原则8.2新闻报道的合适的内容8.3新闻报道的组织9、附则1总则1.l编制目的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全县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政府有关部门“三定”合
3、适的方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赛。1.3适用范围凡在我县范围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沙尘暴、雪、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工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2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2.1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沙尘暴、雪、低
4、温冷冻等所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a)因灾死亡人员10人以上;(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员IOoO人以上;(c)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0间以上。2.3事故灾难、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根据情况启动本预案。2.4县政府不定期的其他事项。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3.1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协
5、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其组成人员: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主管付县长县民政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经发局、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贸办、环保局、广播电视局、统计局、药检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控局、粮食局、物价局、检验检疫站、邮电局、气象局、扶贫办、电力公司、县武装部的负责同志。3.2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民政局共同组成,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当任,民政局专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其职责是:(I)传达、
6、贯彻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2)承担全县抗灾救灾结合协调工作;(3)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地区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汇报;(4)向有关部门传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5)及时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6)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救灾工作对策;(7)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赴灾联合工作组织,协调、知道叶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8)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交办得其他事项。3. 3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县自然灾害救助
7、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全县抗灾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县民政府:承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工作: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管理管控、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基层制定、修订救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新闻单位对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县经发局:安排重大恢复重建相关项目和其他防灾相关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县教育局: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组织指导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减
8、灾防灾知识宣传。县公安局:参与灾区紧急转移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管理管控,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灾区政权机关、机要和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安全。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审查救灾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并对救灾款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汇总县政府政权机关的住房损毁情况,组织指导灾后县政府机关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理。指导县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县建设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县
9、交通局:修复补损毁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设备。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的交通工作。协助打捞工作。县水利局:提供汛、旱情信息,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负责防洪工程抢险工作及灾后损毁水利水土保持设施的修复。县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灾害的预测预报。参与农作和灾害的灾情评估。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县林业局:负责沙尘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县商贸办:负责组织灾区部门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县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实施
10、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开展卫生防病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县环保局:负责灾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县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管控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管控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县粮食局:保障灾区口粮供应。县药检所:协调处理抗灾救灾药品监督检查、储备和协拨。县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管控,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县扶贫办:帮助指导贫困地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电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
11、,保障通信畅通。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参与气象灾害灾情评估。县供电公司:指导和组织抢修因灾损毁各类电力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畅通。县武装部:组织协调军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4应急准备4. 1资金准备县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相关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要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同,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督促乡、村两级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4.1
12、.1救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管控,保证快速拨付和及时兑现。4.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县财政安排的预备费应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确保困难灾民生活不发生问题。4.L3县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4.2物资准备4.2.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根据需要,科学选址,建立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救灾账逢、衣物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4.2.2每年入汛前,县上应购置补充救灾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保证必要的救灾物资储备数量。4.2.3商贸、粮食部门应建立救灾应急所需的方
13、便食品、饮用水、粮食和副食品等救灾物资采购供应机制。4.2.4县、乡卫生部门负责储备、采购救灾所需的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等。4.2.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管控办法和紧急调拨、运输制度。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4.2.6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4.3通信和信息准备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和畅通。建立县级涉灾部门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为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通信和信息服务。加强县、乡、村三级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管控,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4. 4救灾装备准备5. 4.1县级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管控工作必需的设备
14、和装备。6. 4.2县民政部门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通讯、办公设备和装备。4.5人力资源准备4.5.1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管控人员队伍建设,搞好救灾业务培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应急救助水平。4.5.2 建立健全救助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农业、气象、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进行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管控的业务咨询工作。4.5.3加快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当地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4.5.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4.6社会动员准备4.6.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和
15、监督管理管控机制,不断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的社会捐助工作。4.6.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及社会公示、宣传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和。4.6.3不断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服务网络建设,健全覆盖全县街道和社会区的社会捐助接收站、点。4.6.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65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县内对口支援机制。4.7宣传培训和演习4.7.1积极开展社区和乡村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自然灾害知识、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及保险的基本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4.7.2县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乡两级灾害管理管控人员集中培训。不定期开展对县、乡主管领导、各类专业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民政部门也要加强救灾业务人员的培训。4.7.3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开展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管控5.1 灾害预警预报5.1.1 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汛情预警信息,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林业局的森林火灾信息,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