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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修编稿)华能汕头风力发电公司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2009-7-15目录一、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二、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 高温中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2.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3. 高空坠落伤亡事故应急预案4. 办公场所火灾应急预案5. 送出线路杆塔倒塌、断线事故应急预案6.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7. 地震应急预案8. 台风应急预案一、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提高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快速做出正确反应;有效做好突发
2、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下列法规、规章制度及预案编制: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安全工作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第三条适用范围当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发生满足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三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对应的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专项预案;如果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专项预案体系中没有应对该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时,启动本预案。第四条与其他预案的关系本预案可以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应急预
3、案和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合使用,在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各类专项预案无法完全满足某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求时使用本预案。第五条工作原则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先人后物”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管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第二章单位概况第六条应急资源概况(1)内部应急力量: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的运行维护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管控人员、行政管理管控人员等。(2)外部应急力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当地医疗部门;设备、备品配件制造厂家及其技术服务人员等。(3)应
4、急物资装备资源: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及各部门的备品备件、通信装备、交通工(器)具、交通车辆、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等。第七条危险分析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可能面对的突发事件包括:(1)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2)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问题,可能因信息中断导致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全公司或相关环节不能正常运转。(3)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非内部生产因素的影响,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暴雨等。(4)其他突发事件还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以及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
5、全和职业危害等。第三章应急保障第八条机构与职责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管控委员会由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会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综合部、工会、工程部、前期办、安生部等各部门行政正职、专家组等组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管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管控委员会主任:李强副主任:赵亚江成员:任伟黄盛波高斌张秋生许永德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管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盛波成员:蔡莹波江伟胜林庆欣彭宏伟陈顺宜吴崇潮(1)应急委职责:1)贯彻落实有关
6、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4)监督、管理管控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5)通报或发布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6)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2)应急委办公室的职责:D处理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管控工作;2)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3)对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4)组织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协调。(3)应急委专家组主要职责:D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出建议;2)为突发事
7、件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4)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职责分工:D综合部为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部门;2)安生部为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指挥部门;3)工程部为工程建设中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门;4)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由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配合。(5)综合部的应急职责:D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2)负责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3)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6)公司安委会的应急职责:D在人身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人身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人身事故
8、的应急救援;2)负责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人身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在设备事故、人身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4)监督各部门人身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5)负责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火灾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拟定;6)协助、监督其他部门的事故应急工作。(7)安生部的应急职责D在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各部门做好上述事故的应急工作;2)负责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监督各部门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
9、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4)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5)协助工程部开展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抢险工作;配合安委会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6)做好各类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8)工程部的应急职责:D在工程建设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2)负责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负责基建工程事故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5)协助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9)工会的应急职责:D参加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2
10、)负责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第九条物资与装备物资与装备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各部门必须根据潜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后果分析,合理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及其他保障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第十条通信与信息应急通信是有效开展应急响应的基本保证,其保障功能主要包括:指挥现场应急组织的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地把现场的应急状况向外部通报,接受外部的应急指示以及向外部应急组织求援等。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配合应急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在应急行动中,随时保持应急通
11、信联络畅通。通信工具使用现有的资源,如:调度电话、程控电话、手机、对讲机等通信设备;通信工具由生产运行人员维护,应急通信的负责人为运行当值班长;从现有的通信能力看,不需要备用的通信系统。第十一条应急人员培训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安生部利用已有的资源,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针对各类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和应急小组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开展专项的培训I。第十二条预案演练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各部门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
12、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性和有效、迅速地开展。同时;要求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对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1)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公司级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第十三条员工教育员工的应急安全意识和能力是减少事故损失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各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包含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的合适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应注重对员工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工作过程中接触或靠近危险源(危险点)的员工,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
13、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第十四条互助协议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根据需要与当地医院、消防部门、设备厂家等签订互助协议,寻求必要的外部应急支持。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五条接警与通知(1)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接警电话为控制中心值班室电话:0754-86997991,0754-86997618,0754-868982220(2)相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件的以下信息:D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2)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3)突发事件对发电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5)报告部门、联系
14、人员及通信方式等。(3)接到报警的部门如果不是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接到报警的部门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负责的指挥部门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各部门的应急联系电话见附件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突发事件应急联系电话。(4)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应急相关部门和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开展突发事件分析、抢险、善后处理工作。第十六条指挥与控制应急负责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管控规定确定该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一)突发事件的响应级
15、别为In级响应(1)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不进行应急启动,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2)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件情况通知相关的部门和各部门。(3)与事件部门的应急指挥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进展。(4)按照日常工作流程或故障处理流程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单位应急指挥部门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5)通知并督促突发事件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二)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为H级响应(1)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应急委办公室进行应急启动,启动本应急预案。(2)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应急委办公室成立应急指挥部,指定事件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和执行应急决策。(3)相关应急部门和与应急有关的责任人员就位,各有关各部门相关应急部门全面启动,处于随时待命状态。(4)与突发事件部门的应急指挥部和突发事件现场建立通信联系,指导、协助现场突发事件指挥进行应急处理。(5)按需要派出华能汕头(南澳)风力发电公司现场指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