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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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U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机”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至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了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但未提出品质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规定。买方以此要求该出口公司赔偿其15000英磅的损失。请问:该出口公司是否该赔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案例分析:该出口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赔偿。因为卖方行为已经构成双重保证。在国际贸易中,但凡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说明买卖时,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要求,同时又符合说明要求,否那么,买方有权利拒收货物
2、。本案中,合同规定水分为14%,杂质不超过2.5双以此来看,双方是凭说明进展买卖,我方所交货物只要符合合同规定就算履行义务。但是,我方在成交前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并且没有注明“参考样品”字样,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出运货物与样品相似,买方有理由认为这样业务既凭样品又凭说明进展交易。因而买方检验货物与样品不符,有权索赔。本案例启示我们:(1)在国际贸易中,假设向对方邮寄参考样品,一定注明参考”字样。(2)对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如能用一种方法来表示品质的,尽可能不要再提供其他的可能与前一种品质表述方法不太-致的表示品质的方法,以免买卖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与纠纷。(3)对于买方来说,如果要用几种方法来共同约束
3、的话,要尽可能在合同中订明,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案例2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时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
4、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吼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案例分析:此例是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局部。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防止双重标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样品的管理要严格。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日后重要的物证。案例3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约人民币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展生产。该
5、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外表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合同规定(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交第一批货物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合同规定(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假设质量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那么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外商利用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进展诈骗的案例。铸件外表“光洁”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没有具体标准和程度;“不得有裂纹、气孔等铸造缺陷存在的隐患更大,极易使卖方陷入被动。对方的
6、实际目标是25万反保证金。这类合同的特点:价格诱人,工艺简单;技术标准模糊,并设有陷阱:预收保证金等后逃之夭夭,或者反咬一口:被欺诈对象多为合同管理不严、缺乏外贸经历、急功近利的中小企业。案例4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IOoO美金,剩余局部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场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
7、十分不合算。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时机。A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容许客户的要求,承担切货物积压的损失。案例分析:A公司应反省一下,为什么会造成如此被动局面1.对客户的样品没有做仔细研究,就简单地认为自己可以生产或从其他地方购置,以致确认客户的定单。2 .对于客户特别重要的货物,应该给予重视。因为客户将样品从国外带到中国交给A公
8、司订做,S公司确认可以生产,最后却没有生产出来,客户当然感到十分失望。要是换成其他产品不能完成,或许客户会勉强容许不至于取消合同。3 .根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重大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取消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本案的卖方已构成重大违约(数量缺乏),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案例5有一年我国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大麻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我批商品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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