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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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金融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规范科技金融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和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6号)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金融专项围绕“四个面向”,聚焦“六新”突破,通过科技专项形式,服务于科技型企业(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生命周期发展,以及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中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研平台建设等创新活动的其他企业的金融需求,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及相关服务机构参与科技金融创新、创
2、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服务全省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第三条专项资金是通过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落实科技与金融融合的财政性资金。资金管理遵循“省级统筹、集中财力、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的原则,资金预算规模根据专项开展情况及财力状况动态调整。第二章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第四条支持对象(一)依法注册且征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二)为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提供股权、债权、担保、保险等服务的金融机构;(三)为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提供“债
3、券加股权”的科技金融精准对接、科技创新政策宣贯、投融资辅导以及相关创新创业服务的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第五条支持类型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引导和扶持:(一)贷款贴息;(二)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和专属信贷金融产品奖励;(S)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补助;(四)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五)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第六条支持标准(一)贷款贴息:对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上一年度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贴,不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类型通过借款合同确认。申请补贴支持的创新主体需征信良好且按期还本付息,贴息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且贴息最高为贷款金额的3%(
4、含),每个支持对象贴息额累计最高20万元。优先支持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尤其是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二)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和专属信贷金融产品奖励:对向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提供融资的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补偿和专属信贷金融产品奖励。对向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代偿补偿。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补偿和专属信贷金融产品奖励:对商业银行向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发放的专属信贷金融产品在上一年度认定为不良贷款损失进行风险补偿。不良贷款损失发生后,银行已积极催收且向法院起诉受理后,仍未收回的贷款计入不良贷款损失。商业银行向企业类
5、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发放的信用贷款年末不良率超过1%时,对超过1%且小于3%(含)的不良贷款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不良贷款损失的30%o单一法人机构年最高补偿200万元。对商业银行向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制定专属信贷金融产品授信上年度首次达到1亿元规模给予20万元奖励,以后年度在上年基础上授信总规模每增加1亿再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一法人机构年最高奖励IOO万元。2 .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对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机构向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贷款进行融资担保时,在上一年度产生的担保代偿损失进行补偿。发生代偿后,担保机构已积极催收且向法院起诉受理后,仍未收回的部分计入担保代偿
6、损失。补偿标准为担保代偿损失的20%o单一法人机构年最高补偿200万元。(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类补助:按照公开征集、自愿参与、政府搭台、双向选择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有一定金融服务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并从中择优遴选,确定一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上一年度开展科技金融精准对接、科技创新政策宣贯、投融资辅导以及相关创新创业活动进行补贴,对各市上一年度科技金融服务线上子平台建设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补贴。补贴标准按服务活动已开展的次数、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效果及地市线上子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给予后补助,单个服务机构补助额年度最高100万元。(四)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创业投资
7、机构向省内注册登记时间5年以下(含)的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以货币资金方式完成股权投资,可在实缴投资1年后,申请风险补助。单笔投资获得的补助金额标准为扣除政府出资后投资额度的2虬最高30万元。同一家投资机构年度获得支持额度最高200万元。(五)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围绕企业类或新型研发机构类创新主体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环节,上一年度购买科技保险险种,其支出的保费可申请保费补助。补贴标准为实际支出保费的50%,每个支持对象年度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第七条省科技厅根据专项资金预算规模,确定当年支持对象和类型。对已获得同级同类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再进行重复支持。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科技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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