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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政策落实科技人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难点痛点堵点,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科技力量。一、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基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发(2016)16号关于各地方、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具体工作的要求,加强基层科技管理服务力量,明确科技管理服务专职岗位及人员,强
2、化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规定。根据国发(2016)16号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和青办发(2021)27号关于推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经充分听取本单位职工意见、单位内公示、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工作时参考
3、。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监督管理职责以及信息公示等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即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将不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而产生决策责任的规定,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细化落实举措,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的规定,根据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中共青
4、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办发(2021)27号)关于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70%的奖励和报酬的要求,细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相关工作,按标准和要求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充分保障科技成果收益权,切实解决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对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界定不清晰、奖励和报酬难以落实的问题。落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5、的通知(青政办(2016)218号)关于鼓励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探索以多种方式激励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切实解决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各国有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落实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吸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落地、鼓励支持技术成果交易转化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关于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办字(2020)76号)关于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吸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落地、鼓励支持各类技术成果交易转化,分别按照技术转移成效和技术交易额度等指标,给予相关奖补的要求,研究制定青海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技术成果交易活动进行奖补,切实解决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资料来源:青海省开展科技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