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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明市林垃盛案僖总2018年第十期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二O一八年H月五日本期关注省市联动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巡回督导及讲座冲洗水惹出的大麻烦本期目录省市联动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巡回督导及讲座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测管联动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清流县环境监察大队大田县环保局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大田县环境监察大队案例交流冲洗水惹出的大麻烦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省市联动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巡回督导及讲座为进一步动员三明市环境执法队伍士气,推动三明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开展,省环境监察总队彭守虎副总队长带队的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巡回督导工作组于9月28日8到我市开展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巡回督导及讲座宣贯活动。督导工
2、作组在市环境执法支队召开讲座宣贯会,市环保局邓纯喜副调研员、市监察支队全体成员、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各县(市、区)大队长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彭守虎副总队长首先介绍了目前全国和我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总体情况,分析了我市目前大练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重点从执法队伍的环保情怀、尽职履责、强化纪律、依法办案等方面对我市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望。随后,省总队周水燕同志结合大练兵方案和评分细则,对我市执法大练兵的优劣势、目前得分评估情况和下步工作重点进行解读,并通过案例指出我市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各参会人员踊跃参与讨论,并就具体案卷与督导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深入交流,受益匪浅。(三
3、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测管联动市、县两级联合执法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管控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10月11日至12日,清流县环境监察大队与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联合开展“测管联动”专项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福建德兴源化工有限公司和福建福建省永福化工有限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气超标,我局当即对这两家进行立案查处,并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拟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整人民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仍会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发扬环保“大练兵”精神,锻炼一批业务精湛的执法队伍,努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确实维护我县良好生态环境。(清流县环境监察大队)大田县环保局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
4、查工作为排除尾矿库的环境隐患,近期,大田县环保局对县内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排查,主要从尾矿库企业排洪系统和截洪沟的畅通情况、“三防”设施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防范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工作。同时为督促尾矿库企业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范工作,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向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故能够及时应对处理;二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保障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三是进一步落实尾矿库环境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大田县环境监察大队)【案件交流】冲洗水惹出的大麻烦冲洗地面可
5、以说是每家企业下班前必做的一项工作,将厂区的地面冲洗干净,以整洁的环境迎接第二天的工作,无论对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还是提升企业形象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大家可曾想过,小小的冲洗水若处置不当,也可能惹来大麻烦。2018年8月15日上午十时许,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途经建宁县省道旁一搅拌站时,发现该搅拌站大量冲洗废水未经任何收集处理直接从搅拌站门口流入马路边沟渠经涵洞直排外环境,经PH试纸检测其冲洗废水呈碱性。执法人员即对上述行为进行拍照、采样,并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根据三明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可知,该搅拌站直排马路边沟渠的冲洗水COD浓度为290mgL.SS浓度为
6、2825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限值的1.9倍、39.4倍。该搅拌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三明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搅拌站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处罚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事发后,该搅拌站管理人员深刻意识到该行为的
7、错误性,后悔莫及,立即根据三明市环保局的要求组织整改,但为时已晚,仍要为该违法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综上所述,该搅拌站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属典型的“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违法案件,其“典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保责任意识不强。企业主环保责任意识不强,环保管理不完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能够按要求做到沉淀并循环回用,但对于冲洗水却没有进行管理,片面认为冲洗地板水,排放量少,对环境造成影响小,从而不管不顾,结果付出惨痛的代价。二是冲洗水难收集。现在许多工厂依托旧场地建设,即使是新建厂房,有些企业为图省事,并未按规范要求建设收集沟收集冲洗废水,冲洗废水沿厂区周边道路漫流
8、至外环境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用于收集冲洗水的沟渠等维护管理不到位,极易引起堵塞导致溢流。涉事搅拌站原本设置了冲洗水收集沟,将收集的冲洗水引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结果由于疏于管理,冲洗水收集沟被泥渣堵满,导致冲洗水漫流至外环境。三是易逃避监管。厂区冲洗地面的时间不确定,主要集中在接近下班时段,与公职人员下班时间相冲突,且冲洗水在暴晒和风干的情况下迅速蒸发或渗透到地下,违法行为时间短和证据链易消失难以控制,导致此类的环境违法行为不易被查处。四是环保宣传不到位。近年来,我市通过环保专项行动、执法大练兵等不断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企业主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已普遍增强,但是对于环保的许多细
9、节宣传仍不到位。许多企业仍抱着“大事不出,小事无关紧要”的思想,不积极主动去寻找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而是坐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发现问题,等真正被立案查处了才追悔莫及。针对存在的类似违法问题,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行政处罚等手段,多管齐下,切实提升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及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用好用足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环境执法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严厉措施,督促问题企业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二是严格环境风险防控。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以及化工、尾矿库和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网络、警示教育、发放小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多方面多渠道提升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将企业主的意识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从而从根源上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