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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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10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加快推进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建强基础、补齐短板,坚持科技引领、创
2、新驱动,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的“五个纵深拓展,全省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增强,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扛牢火灾防控责任(三)扛牢扛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
3、领导责任,实行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书,清单化明确省、州市、县、乡、村各级林长防区、责任、措施。通过整合资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动乡镇及有条件的村组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健全省级统筹、州市负责、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四)扛牢扛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负责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公安机关负责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各级各类专业
4、队伍负责扑大火、攻险段、合力防,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格局。(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压紧压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在林牧区从事生产经营、调查设计、建设施工、采石采矿、康养旅游等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强组织指挥体系(六)健全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业务能力建设,在主管
5、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各级应急管理、林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按规定相互兼任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实现上下对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防火期坚持实战化运行,主要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值班值守、联合办公。各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在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衔接关系,形成工作合力。(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森林消防总队、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优化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中央驻滇单位与省直部门八方联席会议、滇
6、黔川渝藏五方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协同做好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防,妥善处置交界区域火情。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委的指导下,持续加强与缅甸、越南、老挝易过火边境地区的联防联控,切实防范境外火患。(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民政厅、省外办、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深化源头治理(九)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丰富宣教手段,融合村规民约,积极推进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有针对性开展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等专题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火案,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形成强大震慑,全面
7、构筑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省委宣传部、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健全林长、护林员、村组专管员“一长两员网格化管护体系,涉林村委会配置23名初发火处置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护检查。坚持疏堵结合,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格执行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范用火审批,强化野外用火管控,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加强行刑衔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开展计划烧除和林下清除,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林下可燃物综合利用。(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
8、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在精准复盘、风险普查的基础上,突出“三山一线一市等重点区域、重点目标,绘制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一张图,明确靶向治理措施,实行限时整改、动态销号管理。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实行重大问题隐患责任倒查制度。军民融合、发展改革、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以及石油化工、电力等企业,协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省林草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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