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docx
《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docx(3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 .5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2. 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2.2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2.3 现场指挥机构3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3. 1地震灾害分级3. 2分级响应4监测与灾情报告4. 1地震监测预报4. 2震情速报4. 3灾情报告5指挥与协调5. 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6. 2较大地震灾害7. 3一般地震灾害8. 4应急结束6恢复重建9. 1恢复重建规划10. 2恢复重建实施7保障措施11. 1队伍保障12. 指挥平台保障13. 3物资与资金保障1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7. 5基础设施保障7. 6宣传、
2、培训与演练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8. 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8. 2地震传言事件应急8. 3应对国内强震波及9附则9. 1奖励与责任10. 预案管理与更新11. 3监督检查12. 区域协调13. 5预案施行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黑龙江省
3、防震减灾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和火山灾害,俄罗斯境内和毗邻省份发生对我省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因地震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水库决堤、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1)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2)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市(地)和县(市、区)政府(行署)及其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3)省政府是应对省内重
4、大以上地震灾害的主体。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分别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1.5 预案体系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各市(地)和县(市、区)政府(行署)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专项保障预案、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地震应急预案、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地震应急预案组成。2组织机构省抗震救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度和协调全省抗震救灾工作。2.1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协调全省抗震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
5、研究制定省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挥意见。组织指挥省地震灾害抢救抢险行动。向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审定震情、灾情信息发布口径,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信息。组织有关市(地)、县(市、区)和单位收集灾情信息,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派出省抗震救灾现场工作组、省武警总队应急救援队、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协调驻省部队、省外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部署转移和临时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部署省直部门和有关市(地)、县(市、区)对灾区紧急援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疫情的发生
6、。必要时,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跨省的紧急应急措施建议;视灾情请示国家派出工作组和救援力量给予支援。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省森林消防总队总队长和省地震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省军区、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力、)、省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哈尔
7、滨海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省银保监局、省粮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省邮政管理局、黑龙江海事局、省委军民融合办、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管局、省地震局、团省委、省红十字会、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武警黑龙江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省电力公司、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市、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以上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由单位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担任。2.2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震时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黑龙江省 地震 灾害 应急 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