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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模租赁合同样本(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合同编号:钢模板租赁合同承租方:(简称甲方)出租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因承建*隧道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钢模板及配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明细表名称规格质量数量日租金租赁物原值备注钢模板钢模板模板扣蝴蝶扣第二条租赁物1、未经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第三方,不能添加、减少、改动租赁物。2、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租赁物用于*隧道工地施工,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其他工地。3、承租人应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第三条数量及质量1、交付租赁物时,双方质检负责人对承租物进行质量
2、、数量进行清点,如有异议现场当时提出,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租赁期限1、实际租赁期限是以双方材料主管签字的提、退租赁物的单据记载的时间为准,实际承租期间不足30天的,按照30天计算,超过30天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租赁费。第五条结算与付款:在归还租赁物当天付清所有租赁款项。第六条租赁物所有权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承租物只有使用权。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对租赁物进行改动,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第七条租赁物的维修及损坏赔偿1、租赁物在承租人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的费用均有承租人负担。2、租赁物退还是应由双方材料人员一起进行验收交接。3、如有损坏、丢失等:A开孔气、焊开
3、孔直径V32m11b每个孔元/孔;32mmV直径V50mm,每空元/孔;其余按照报废模板处理(原值赔付)。第八条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承租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笫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一方违约或合同无法履行的或符合合同法解除条件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签约日期: 年 月签约地点:温州乐清篇一: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协议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协议编号:签订地点:出租人
4、: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原承租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新承租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鉴,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1.,)现原承租人拟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与出租人同意上述转让。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上述转让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1、原承租人同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新承租人,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定义见下),新承租人将享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权利,并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保管、维修租赁物(详见融资租赁合同之附件一、融资
5、租赁合同明细表);就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问题直接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按时、无条件、足额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调整租金。本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2、担保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并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3、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应将该等交付事宜的进展情况书面通知出租人。4、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支付清单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5、如出租人因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和
6、受让遭受任何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担。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之间的任何抵销、赔偿、索赔等均不影响该等转让后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6、本协议下新承租人的融资金额为原承租人融资金额减去原承租人已偿还金额后的余额。7、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若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原承租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新承租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3篇二:对出售回租及转租赁的认识对售后回租及转租赁的认识一、关于售后回租售后回租(saleandleasebacktransactions)
7、亦称出售回租、回租赁或回租,是融资性租赁交易的一种方式。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6月30日以2000j第4号令发布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章业务经营的第十八条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资性租赁业务。在外经贸部草拟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的第十二条第(一)款中,也把回租赁列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上述文件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本办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
8、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以财会2001J7号文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租赁中专门有一节是售后回租交易,其3538条对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又是借鉴了1997年修订、自1999年开始实施的的关于租赁的国际会计准则17(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17)的规定的。该准则的第4957条专门对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售后回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这种方式在我国也已被广泛采用。据了解,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行业中,自九十年代以来,以售后回租方式交易的业务量约占全行业融资租赁交易业务量的比重是不小的。中
9、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定义当然适用于售后回租。只是在售后回租中,上述规定中的出卖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在实务中,售后回租交易同直接融资租赁交易一样,也是由买卖交易和租赁交易这两项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交易构成的。也就是说,先是由融资性租赁公司以买入人的身份同作为出卖人的企业订立买卖合同(或称所有权转让协议),购买企业自有的某实物财产(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是固定资产,在国际融资租赁公约中规定为是不动产、厂场和设备“property,plantandequi
10、pment)o在该买卖合同中,该融资性租赁公司的责任是支付买卖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款,其权利是取得该货物的所有权。与此同时,该融资性租赁公司又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为承租人的该企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将上述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作为租赁物,出租给该企业。在该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责任是,在规定的租赁期间内,向承租人转让该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通过使用收益的排它的权利,其权利是收取租金。为使售后回租交易得以合法成就,首先,被出售的货物必须是该企业自己既有的、而且未曾向任何人抵押的财产,当然,更不能是正在作为诉讼标的的财产或已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财产。为了确认这一点,通常需要通过某种确认产权的程序,例如,该财产
11、所有权的公证等;其次,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其出售还需要有一定的批准程序。例如,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需有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而言,需有其董事会批准该项出售的相应决议;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则还需有其股东大会的相应决议和相应的披露程序。上述买卖交易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但通常都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值依据作为参考,例如该财产的账面残值或经合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允价值等。由于售后回租中的出售和租入是同时发生的。因此,交易的过程中不存在出卖人向买入人的实物交付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验收,也就是说,不存在通常货物买卖中的物的流动。同时,企业将该实物财产的出卖,由于
12、随之又租入,因此也不导致对该实物财产实际占有和使用状况的改变。换句话说,该企业在进行了该售后回租之后,其对该项交易的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条件毫无变化,仍同未进行此项交易之前的情况一样。从法律上讲,认定某项交易是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的判据,不仅是上面说的契约性文件,而且还包括对该项交易的公证和在我国的物权立法完善后的公示程序。根据我们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的对话得知,他们通常可以根据生效的契约性文件认定某项交易为售后回租交易。在特定情况下,他们还要根据承租人对该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尤其是,根据是否办理了公证的程序,来把售后回租交易同变相拆借区别开来。就会计处理而言,在进行售后回租之
13、前,某实物财产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是其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在进行售后回租之后,该实物财产从其固定资产中扣除,其固定资产的价值相应减少。与此同时,由于取得了出售价款,该企业的流动资产中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应增加,该增加值同上述固定资产的减少值基本上是相等的。因此,该企业的总资产基本不变。另外,根据我国的租赁会计准则,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该回租的资产应该由承租人资本化。具体地说,就是按我国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融资租赁项下的租入资产,列为融资租赁项下的固定资产管理。该资产的价值构成该企业的总资产的一部分,可依财政部和国家计委的特别规定提取折旧。与之对应的,是在该企业的负债栏内,将该企业在租赁期间的应付
14、租金中列为租赁应付款。售后回租这种交易方式的目的,是在基本上不改变企业资产规模和不影响对其既有实物资产使用和借以受益的的前提下,变其某些实物资产为金融资产,以改变其资产结构,提高其资产的流动性,以满足其特定的经营需要。例如,有些企业,通过售后回租取得现金价款,用于偿还此前为购置该固定资产所借入的银行长期贷款,从而既使其可以将银行核准给予的十分宝贵和有限的授信额度更有效地用作流动资金之需,也使银行的信贷结构更加合理(即,提高其流动性),商业化的步伐得以加快。又如,某些大型证券公司,在已往的经营中,其对下属机构的实物投资过多,严重影响其总资产的流动性,因而也限制了其利用银行证券质押业务的机会。通过
15、售后回租,可以大幅度地改变其资产结构,大大提高其货币资金及证券资产的比重,从而为其扩展自营证券业务的主业,创造有利的条件。还有,在优势企业对其它企业的合并、兼并中,迫切需要一定的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和供进行适度技术改造及扩大适销产品生产规模的流动资金之需。这时,它们将自有的或被合并、兼并企业的有效实物资产向融资性租赁公司出售并同时租入使用,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银行在这方面的信贷压力,缓解上述资金瓶颈,促进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成功,等等。正因此,售后回租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不仅在国际上广为流行,而且正在我国当前企业资产重组这一重大课题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也正因此,售后回租交易深受企业界的欢迎,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如果说,我国早期的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功能,是向企业提供资金,以满足企业技术改造的需要,即发挥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那么,在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了变化的今天,融资租赁的其它功能正在显现,其中就包括通过售后回租方式所发挥的资产管理及资本经营功能。另外补充说明两点。售后回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