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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检督查工作制度为保证学校各项决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督查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督查工作机制学校督查工作实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纪委书记负责学校工作落实和存在问题的督查;党委书记负责重点工作督查,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督查;校长负责纪委书记督查工作督查。纪委书记负责学校综合督查工作。负责全校的全面督查,负有独立行使督查和问责的权利。建立学校督查工作组,代表学校党委独立行使督查权利,负责对学校党委、学校领导、各教学部主要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亮点、存在问题进行
2、通报表扬和批评。督查工作组从党办、政办、纪检监察、绩效办、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各教学部等部门抽调人组成。同时,设立学校督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督查处,负责督查组日常工作。校长主要是对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检查,具有对工作被动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独立问责的权利,有权对工作亮点和问题进行通报表扬和批评。可以亲自独立主要是自身督查或从部门中抽人进行联合督查。党委书记对纪委书记督查工作的督查,主要是督查纪委书记督查工作的常态化、严肃性、严谨性、系统性、精准性、高效性、坚韧性、科学性、创新性、成效性。对纪委书记督查工作进行评价,通报工作亮点和问题,实施奖励和问责。
3、分管领导对各分管处室负责人及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和检查。具有对工作被动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独立问责的权利,有权对工作亮点和问题进行通报表扬和批评。可以亲自独立主要是自身督查或从部门中抽人进行联合督查。二、督查工作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究时限,注重效果”的原则。督查要有重点,讲究方法,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敢于、善于发现并反映问题,一抓到底。(一)突出重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学校主要领导的关注点进行立项督查,督查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能够带动全局的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真正发挥督查作用。(二)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喜忧兼报,敢于较真碰硬。(三)讲究时限。对督查事项要急事急
4、办、特事特办,及时立项、及时通知、及时催办、及时报告。(四)注重效果。进一步增强针对性,通过督促检查,督查一件见效一件,力戒督而不查、查而不改。督查问责重事实、求实效,既要发现问题,又要总结经验,既要纠正问题,又要提出整改措施,还要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全面推动各项决策、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范围及内容(一)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批示、交办、转办等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各处室、各教学部工作计划、任务落实情况。(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四)党委、行政办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五)
5、学校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六)受理工作事故报告,负责对工作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四、督查方式及载体(一)督查工作以交办、督办为主。主要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如实反映问题,督促工作落实,促进问题整改。1 .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2 .跟踪督查。对某一方面的重点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的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学校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直至全过程办结。3 .联合督查。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事项,督查处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必须配合进行督查。4
6、.实地督查。对一些重要事项,需要现场督查和实地了解情况的,进行实地督办。(二)督查工作以督查通报和督查情况汇报为主要工作载体。督查通报主要是通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学校决策、工作部署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等,表扬各部门、各单位的经验与做法,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力、违法违纪的单位或当事人。督查情况汇报主要是向党委、学校领导班子反映督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五、督查工作程序1 .立项对于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督查处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后,根据工作职责分工、督查工作要求和一事一项的原则,提出立项意见、进行立项登记。对于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事项或综合性事项,督查办公室提出立项意见后,报请学
7、校主管领导审定后正式立项。立项登记内容包括立项编号、交办时间、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督办事项、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等。2 .交办(1)立项交办事项一般通过下达督查通知交办,特殊情况下,可以当面或电话交办;对重要或紧急督查事项,督查人员可直接到实地进行专项督查。(2)交办过程中要明确承办责任人、工作任务和反馈时间,并逐一造册登记。(3)对需由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处要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由主办部门报告承办结果。3 .承办(1)接到督查通知后,承办单位要明确责任人,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办理,保证承办质量。(2)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时限办结交办事项,并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
8、签字后,报交办部门,不得越级呈送(领导交办的急件除外)。(3)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结的,承办单位须在规定办结期限以前向交办部门说明理由。4 .反馈每项督查事项办结后,由督查处汇总、整理、形成文字材料,将督查结果反馈给有关领导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5 .存档督查事项办结后,交办部门和承办部门均应及时将有关材料立卷存档。六、督查通报的使用(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督查通报中通报表扬:1 .对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成绩显著、效果突出的;2 .工作经验在学校及以上范围内推广,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3 .对贯彻学校指示及临时安排事项落实得力的;4 .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督查通报中通报批评:1 .对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的;2 .对工作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及时,并由此引发工作难以开展或被上级通报的;3 .违反作风建设、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的;4 .贯彻学校指示及临时安排事项推诿、拖延、落实不到位的;5 .因工作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较大社会影响的;6 .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解决而未解决,造成越级到市、自治区和国家上访的;7 .各部门、各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年度内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的;8 .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9 .不按时报送材料或报送的材料不能体现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的;10 .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社
10、会影响较坏的。(三)得到通报表扬或受通报批评要(加或扣)相关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的绩效考评分。得到书记、校长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得到督查工作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得到分管领导通报表扬的每次加L5分;受到书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校长或督查工作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5分;受到分管领导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七、责任和责任追究1 .实行学校、教学部、部门主要领导对工作督查和问题整改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督查事项和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推进工作和督查事项负总责,工作被动、推进不力,对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并整改,造成重大失误和重大不良影响的,要对
11、部门、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和问责。学校具体分管工作领导视情况负有相应责任或连带责任。2 .实行督查问责制。凡列入督查整改事项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层层明确责任,按照领导负责、分级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对交办事项抓得不紧、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或在第一次督查提醒后,未按时限要求办理,或办理不认真、答复不全面的,以及经过两次催办督查的,在督查通报上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后仍未办理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诫免谈话。受两次通报的仍不重视不整改的部门主要领导,给予停职或免职;对交办事项互相推诿、严重失职或拒绝办理、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责任。3 .实行督查部门对全校督查工作负责制。实行纪委书记督查对校长负责,督查工作组督查对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督查对党委书记负责。督查工作组对敢抓敢管,督查有力,推进整改有力,工作打开局面的领导通报表扬,对不敢、不会督查,特别是有问题不发现,发现不提醒不问责的领导通报批评和问责,并向学校领导班子作说明。八、督查分数的运用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所得的分数,纳入个人绩效的考核总分和职称聘任总分,作为发放绩效奖金和职称聘任的主要依据。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学校授权督查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