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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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突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部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结合我市农村水电行业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水电站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二、工作职责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全市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履职情况
2、,负责抽查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辖区内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安监、电力部门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应按本指导意见要求,对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对照本指导意见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整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职责分工,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已投入运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农村水电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业主负责人“一岗双责”,既要承担生产管理职责,也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三、督查内容(一)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履职情况检查内容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
3、贯彻落实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农村水电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及报送情况;农村水电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报告处理情况等。(一)已投入运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规程编制、安全管理标准强制性条文及“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及达标情况;防汛责任制、防汛预案编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设备、设施评级及巡视检查情况;设备、
4、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台账建立情况;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等。四、组织实施(一)检查安排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分级管理。农村水电生产经营单位应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自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5月30日前完成检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履职情况督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的抽查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适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履职情况督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实施检
5、查,监督检查组应包括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组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等,开展现场检查和台帐资料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履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介绍,并做好影像资料和重要检查记录的保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针对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持续跟进整改情况,收集整改情况反馈意见等。(三)安全评价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采取量化打分制,根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表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检查得分情况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状况评定为A、B、C三类。检查得分大于等于80分的电站,安全生产水平较高,安全生产状况评定为A类
6、。已评定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电站,在其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状况直接核定为A类。检查得分小于80分、大于等于60分的电站,安全生产状况评定为B类,给予黄牌警告。该类电站安全生产基础尚可,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基本落实,有一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检查得分小于60分的电站,安全生产状况评定为C类,给予红牌警告。该类电站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差。检查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电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状况核定为B类:(1)大坝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的;(2)生产设备设施类总评审得分率低于65%的;(3)“两票”执行率未达到100%的。检查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电站存在下
7、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状况核定为C类:(1)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2)主要设备设施危及安全生产的;(3)有谎报、瞒报事故的。(四)整改措施安全生产状况评定为A类的农村水电站,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我管理为主,水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原则上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状况评定为B类的农村水电站,列为一般监督检查对象,在电站显著位置悬挂黄牌限期整改。电站应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我管理基础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原则上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状况评定为C类的农村水电站,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在电站显著位置悬挂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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