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教研室(科室)教学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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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院教研室(科室)教学工作规范一、教学安排根据教育科下达的教学计划,教研室(科室)主任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收集教学人员意见,制定本教研室(科室)的具体实施方案。安排讲授理论课、见习课,开学前两周将教学进程表交教育科。理论课主要由中高级职称教师担任,条件较好的初级职称教师可适量安排培养性讲课。见习、实习带教由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初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教研室(科室)可根据需要成立教学小组,具体安排本专业课程的备课、检查性听课等教学内容。教研室有关人员可以在开课前和学生见面,介绍教研室的教学安排、课程性质、学习方法及对学生的要求等。二、备课制度L个人备课:主讲教师是教学工作的组织实践者,必须以教学大纲
2、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内容认真备课,写出完整教案。教案的内容要符合教案书写规范,主要包括:教学的目的与要求、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2.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或科室主任主持。通过集体备课,统一教学内容与进度,研讨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发挥集体智慧,使主讲教师在讲授时做到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集体备课的次数由教研室(科室)主任根据授课内容和教学大纲而定,一般按章节或专题进行集体备课。授课教师应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适当修改自己的教案。教案书写应字迹工整,初、中级教师书写的教案应交给高一级教师审查和修改。教研
3、室主任应对教案进行不定期抽查,提出修改意见,并作为带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一项内容。讲授完毕的教案应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三、试讲制度新任教师或新调入教师安排上大课前必须由教研室组织试讲,试讲必须在正式上课前三周内完成。试讲由教研室主任主持,请教学督导组有经验的教师和教研室部分教学人员参加。试讲时必须像面对学生一样完整讲授2个课时。试讲结束后,组织听讲教师对讲授内容、方法、语言、板书、教具、课件、仪表等提出改进意见。试讲不符合要求者,可再给一次试讲机会。对两次试讲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授课资格。教研室可组织有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示范性讲课。四、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教学的中心环节,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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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院 教研室 科室 教学工作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