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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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告豫自然资公告(2023)12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10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关于明确用地预审工作要点规范报部初审报告格式的通知(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2)45号)等法规政策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现予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2023年12月22日建设
2、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二、业务类型(一)业务名称: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二)子业务名称:1 .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 .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3 .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三)业务办理项名称1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1)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意见(2)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并转报自然资源部办理用地预审意见2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并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 .申请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并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并
3、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初审与规划选址,转报自然资源部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后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四)审批类别:行政许可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
4、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正)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者备案前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6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第四条“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书。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六)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
6、”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第一条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七)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缩小用地预审范围。以下情形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2)油气类“探采合一”和“探转采”钻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3)具备直接出让采矿权条件、能够明
7、确具体用地范围的采矿用地;(4)露天煤矿接续用地;(5)水利水电项目涉及的淹没区用地。”五、受理范围1 .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2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3 .涉及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4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建设项目。5 .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且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或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6 .铁路、机场等具有区域影响力,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大建设项目。六、审批结果(一)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初审后转报自然资源部批复用地预审,且无需办理规划选址或规划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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