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管理办法.docx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企合作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学院办学优势,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形成校企资源互补、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和国务院印发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校企交流,推进校企合作,实现校企合作的高效规范管理,结合我
2、院建设与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院及其所属部门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产学研用结合、社会服务等领域开展的合作。第三条校企合作应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企合作以学院为主导,以各系部和合作企业为主体。学院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协调、管理。各系部是校企合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本系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调研、立项、实施与总结。1.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相关系部负责人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全院校企合作工
3、作,对各系承办项目的内容和合作企业资质进行审核;督促承办项目系部严格落实合同条款,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每学期末汇总各系校企合作项目的履行及成效情况。校企合作办公室成员:主任:成员:第三章合作条件与内容第五条校企合作的企业须是依法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社会信用、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法人单位。第六条校企合作的主要类型包括联合人才培养、合作开展产学研用项目、共同进行社会服务等。第四章合作项目管理第七条不涉及校企间经济往来,不需要学院投入资金的校企合作项目、校外实训基地、实习合作项目,应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校外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协议、实习合作协议(以下均简称协议)。学院授权承办系部负责人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作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