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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达宇实业有限公司内部会计管理与控制制度第一部分:会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1 .公司财务审计处的会计核算部门和所属单位、部门的会计核算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执行机构。2 .公司的会计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的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3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会计主管对公司的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一、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1.财务总监(一)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最高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经济核
2、算。财务总监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全面经济核算、内部审计和财务会计工作。(二)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相关方案,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四) 组织编制和审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相关方案,审查财务预决算,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五)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控制计划内的费用支出,对计划外的重大费用开支,在与费用列支部门的主管副总经理协商平衡后,提请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六) 建立健全公司经济核算制度
3、,利用会计资料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七) 负责编制主管工作的方针目标,对分管范围内目标进行审核、检查和落实。(八) 资金预算之执行及控制事项。(九) 各项对外借款之洽办及清偿事项。(十)资金来源运用表之编制事项。(十一)各种有价证券、所有权状况保管与记录事项。(十二)其他与财务调度有关之事项(十三)具体负责公司的资金筹措、投放、收入分配等工作。(十四)参与主持制定本企业的各项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和供应等具体情况,按期编制财务成本计划、信贷计划,并监督贯彻执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司各项资金的核定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并及时完成税利上交任务。(十六
4、)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十七)与会计主管共同计算、核实利润。(十八)按国家规定的利润分配程序分配计算利润,并通知会计科转帐。(十九)税金的核实与缴纳。(二十)审查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并编制销售利润计划。(二十一)参与应付利润的分配会议。(二十二)分析利润增减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二十三)参与投资相关方案的选择与确定。(二十四)参与公司股票、债券的发行以及借款合同合约的签订。(二十五)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二十六)基建投资和设备改造的可行性研究。(二十七)客户商情调查和信用状况调查。(二十八)资金使用效果的分析和考核。2
5、 .出纳岗位(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根据财务审计处主办会计审核签章的收款和付款凭证上,办理款项的收付。2、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并在登记后于次日将收付款凭证加主办会计。(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1、在会计人员制证无误的情况下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登记日记账,结出余额与实存现金核对。2、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报表,及时清查未达帐项。3、按币别和账号分开设置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三)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1、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
6、,要负赔款责任。2、要保守保险柜秘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四)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1)负责登记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2)负责保管所持的银行预留印鉴。(3)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手续。(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3 .会计主管(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存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二) 审查汇编存货采购用款计划,控制存货采购成本。(三) 负责存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的往来结算业务。(四)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存货消耗定额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存货计划成本目录。(五) 参与存货的清查盘点。(六)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实施办法。(七
7、)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报表。(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和控制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九)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十)审核发放工资、奖金,负责工资发放和工资分配核算。(十一)按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拨交工会经费及职工的各种基金。(十二)拟订成本核算办法,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十三)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十四)核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费用报表。(十五)进行成本、费用的分析和考核。(十六)协助管理存货及存货的成本结转。(十七)建立往来款项的清算手续,办理各项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项的往来结算业务。(十八)负责内部备用
8、金的管理和核算。(十九)负责债权、债务和备用金的明细核算。(二十)办理各种应收、应付票据的核算。(二十一)设置总帐帐户,并负责登记总帐,同时督促其他会计人员及时登记明细帐。(二十二)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资料,并综合全套会计报表,进行核对。(二十三)管理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第二十七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
9、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准确、及时、完整。第二十九条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ZEo第三十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审计处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
10、依据。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视其情节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调离工作岗位和上报会计主管部门吊销会计证和专业资格证书。三、会计工作交接1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2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3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如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的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
11、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等相关内容。4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总会计师或公司总经理负责监交。5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目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
12、明,由移交人员负责。(三)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四) 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应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6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工作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7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
13、清册上注明单位、部门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8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要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9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委托人员应当承担与移交人员相同的责任。
14、10 .公司所属部门和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进行会计工作移交,未移交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公司所属部门和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各条规定办理。11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会计核算一、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第四十四条公司会计核算所使用的会计科目的名称应恰当的表达其反映的经济相关内容,保持相对稳定,简明适用。第四十五条会计处理的会计科目包括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按帐户性质,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费用类、损益类等五类科目。在此
15、基础上设置总帐科目(基本科目或一级科目),总账科目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总括核算的科目。总账科目下还可进一步划分为二级、三级和明细科目(次级科目),必要时总账科目和次级科目可以相互替代。第四十六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二、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中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帐簿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大类。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是对会计信息的原始资料进行记录的工具,其基本要求是忠实的反映经济业务的相关内容,以便会计人员据以科学分类并编制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类。(一)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管理上需要哪些信息;(2)经济业务发生时涉及哪些信息;(3)业务发生时应办理哪些手续;(4)是满足本单位使用还是对外使用;(5)是否涉及数量、单价、计量单位和其他附件。(二)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包括:(1)原始凭证的名称;(2)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3)原始凭证的编号及填制日期;(4)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5)经济业务相关内容的摘要;(6)经济业务发生的实物数量和金额;(7)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三)原始凭证的传递:经办人员一业务部门负责人一财务审计处(会计人员)一公司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