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房屋买卖合同(32篇).docx
《无房产房屋买卖合同(3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房产房屋买卖合同(32篇).docx(9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无房产房屋买卖合同(32篇)无房产房屋买卖合同(精选32篇)无房产房屋买卖合同篇1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其座落于的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含内部设施为o权属为私有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大写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含地下室)。二、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将来可以办证时,由甲方负责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帮助乙方办理,不得借故拖延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
2、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由乙方保管。三、甲方须提供该房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及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壹份,并协助乙方落户。四、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五、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
3、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给予乙方万元的赔偿。七、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八、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
4、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违约方赔偿房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对方。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还乙方所付全部购房款外,另付违约金元,乙方反悔,则无条件搬出,另付违约金元。九、本房产因暂无两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办证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甲乙双方约定,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一
5、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证明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地址:日期:无房产房屋买卖合同篇2房屋买卖担保借款贷款人(即抵押权人)借款人(即购房人)抵押人:保证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借款第一条借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第二条借款用途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
6、米。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第四条借款利率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货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虬执行年利率为先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调整利率:(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月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
7、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2)利率调整以(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费发放日或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心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大写)计收罚息。预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产 房屋买卖 合同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