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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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学作业一一、名词说明1、证据力:又称证据实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依据的资格和条件,特殊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实力。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肯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肯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依据神意的启示来推断诉讼
2、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5、干脆言词制度: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及其它诉讼参加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二、简答题1、简述当本人主义的特点:(D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程序公正。其次,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3)当事人有主动权。当本人主义赐予当事人极大的权力。(4)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得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
3、的合理意义。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推断规则。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及例外:(1)对*实问题的裁判必需依靠证据。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需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需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民事诉讼中详细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减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确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随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解
4、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问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10)司法认知。三、论述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审判阅历的总结,具有肯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究竟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殊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剧烈的批判。(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依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评断标准,法官必需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基本规则)
5、: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形式,依据证据的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推断证据的规则.第一,被告人的口供(自白)其次,证人证言L有了完整的证明就必需做出判决,没有完整的证明就不能做出判决.2,救好的完整证明是两个牢靠的证人,其证言内容的统一是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结论性证明.3,无论多么牢靠,一个证人证言只能构成1/2的证明,而且其本身恒久不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4,假如除证人证言外还有一个1/2的证明,那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5,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个人信誉有瑕疵的证人证言是1/4的证明,而受到对方有效质疑的证据的证明力减半.6.任何两个1/2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明;任何两个1/4的证明或者四
6、个1/8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半个证明.第三,书证(三)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L法定证据制度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阅历总结的结果,法定证据制度与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是中心集权君主制的产物.2,等级制度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社会缘由.3,崇拜权威的思潮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文化缘由.(四)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作为司法证明的基本模式之一,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作为一种极端的法定证明模式,其缺点表现得尤为突出:优点:(1)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得规范性(2)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因为诉讼中的规则是详细明确的,人们知晓的,所以人们能事前预见到结果.(3)这种证明
7、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权威性2.缺点:(1)这种证据制度在运用证据问题上过于死板,缺少敏捷性.(2)这种证据制度简单导致刑讯逼供的泛滥证据学作业二一、名词说明1、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状况的依据。2、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状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3、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已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4、证据保全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状况下,执法机关依据当事人的恳求或者依照职权主动实行肯定措施加以固定的调查取证措施。5、反证: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见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二、简答题1、简述
8、正确相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推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运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3)依据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运用。2、简述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D凡是知道案件状况并有作证实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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