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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2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第五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5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第七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8第八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4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15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8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9第十三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
2、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
3、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第二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第四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
4、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第五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第六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一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
5、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第二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第三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
6、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7、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1-)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
8、,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施工整顿(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第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二)专项安全检查:公
9、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第四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
10、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
11、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第五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其他安全检查规定要求执行。第五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第一条公司确保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二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公司安全管理培训I、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第三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
12、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安全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第四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第五条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
13、、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部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其包括的范围如下:1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2 .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3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4 .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5 .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
14、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6 .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 .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8 .抢险应急措施;9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10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11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12 .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第七条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八条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章
1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一)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 .公司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场内司机、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 .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 .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I,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二)公司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