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公司〔2014〕XX号--安全风险抵押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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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煤渝2014)XX号关于制定安全风险抵押暂行规定的通知分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充分调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对安全管理实行重奖、重罚,经中煤三建重庆分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风险抵押办法规定。一、适用人员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中煤三建重庆分公司全体机关人员及项目部在册人员。2 .凡参加安全风险抵押人员必须交安全风险抵押本金,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本金不交者,不兑现安全奖。但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同等受罚。分公司、项目部抵押人员安全抵押本金交分公司财务部O二、考核办法1 .安全风险抵押办法:分公司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项目部实
2、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2 .机关参加兑现安全奖励人员,实际出勤天数每季度必须满78天者得全额奖励,出勤满66天,不满78天兑现50%,出勤不满66天不兑现安全奖励。一季度出勤满76天者兑现全额奖励,出勤满64天,不满76天兑现50%,出勤不满64天者不得奖。但月度出勤满26天的全额兑现,出勤满22-25天的月兑现50%,出勤不满22天不兑现安全奖。3 .项目部在册人员当月出勤满26天,全额兑现安全奖。出勤满22-25的月兑现50%,出勤不满22天不兑现安全奖。4 .月、季度考核期间违章违纪受到处分的“三违”人员或停班、旷班的当月不得兑现安全奖。三、安全抵押标准1 .分公司班子成员:按照中煤第三建
3、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197号文件安全风险抵押规定标准执行。分公司正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交5000元/月;其他副职、总工程师交3500元/月;总经理助理兼任项目经理交3000元/月,总经理助理兼部长交2600元/月;其他副总交1800元/月;安质部部长交2600元/月,安质部副部长交1800元/月,安质部部长助理、副科级交1500元/月,安质部大、中专生毕业2年以上交700元/月,2年以下交400元/月。2 .工程技术部部长交1600元/月,副部长交1300元/月;主任工程师交IoOo元/月;物设部、财务部、开发部、综合办正职交1200元/月,副职交IOoO元/月;中级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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