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docx
《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docx(5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docx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Pdf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等文件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了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对银行函证工作中的具体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银行函证工作质量和效率。一、银行函证工作办理说明(一)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说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等文件和本操作指引的要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函证程序。在实施银行函证
2、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要求安排专门部门或岗位集中发送、收回银行询证函,采用公示地址作为邮寄地址,直接发出银行询证函并直接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回函(跟函方式具体参见第一部分“(三)集约化要求及特殊情况说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始终对银行询证函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填写询证函、发出询证函并予以跟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格式填写和发送询证函,一份询证函只列示一个函证基准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询证函(包括回函)中所列信息履行恰当的保密义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公示邮寄发函和接受函证回函的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和联系方式。会
3、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函证业务需求,及时更新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填报的信息,防止因相关信息未及时公示而被银行业金融机构退函的风险。(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示信息说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其总行或总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就办理函证相关事项进行公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示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指引具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此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示信息进行函证。公示信息包括:1.各种函证方式下办理回函工作的机构及其联系方式,如受理邮寄函证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跟函的办公地址及跟函所需资料,受理数字函证的具体方式等。邮寄银行询证函、跟函、以符合相关规定的数字方式办理银行询证函及回函,均应被
4、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接受的函证方式。2 .受理函证事项(114项及附表1)及其办理机构。在公示后,对于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拒绝。公示的受理事项包括可以集中处理的第14项“其他”中的具体业务事项。对于114项及附表未能实现集中办理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公示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对于未公示的其他内容,注册会计师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就拟确认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处理。3 .函证范围和回函用章。在实现集约化或数字化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就询证函的函证范围(即“函证收件人”可填写的总分支机构范围)以及所采用的回函用章的适用范围进行公示,说明可一并查询具体业务的最高机构层级及回函用章
5、。4 .回函服务的收费标准。5 .受理银行询证函所需的被审计单位授权预留签章或电子授权要求。6 .受理银行询证函(格式二)时为识别函证范围所需的信息的填写要求。7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本指引要求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事项。例如,针对特定业务的办理信息、使用有防伪或校验功能的银行印章的查验渠道、函证范围是否包含理财子公司等。1本指引中,1一14项及附表或类似表述,指附录中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银行询证函(格式二)列示的询证函项目,项目填写说明请见本指引第三部分。中国银行业协会汇总公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示的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集中处理部门地址变更、暂停办理等情
6、形的,应当及时予以公示,并同时公示负责临时办理的部门、联系方式及临时办理期间等信息,并向中国银行业协会报送(地方法人银行向各地银行业协会报送)。具体公示及报送要求按照本指引及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银协发(2022)6号)办理。(三)集约化要求及特殊情况说明。函证业务应当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的要求实现集中处理。对于113项(含附表)规范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到集中办理;因特殊原因对于其中个别项目暂时未能实现集中办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总行或总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明确由集中办理机构以外的经办机构办理,并进行清晰
7、公示。对于第14项其他业务,银行能够实现集中办理的,应当集中办理,并在总行或总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公布相应事项清单。对于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等时效性强的特殊情况,可以采取非集中方式,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现场程序(跟函)。对于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要求进行的跟函,跟函人员信息应填写在询证函“联系人”信息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经授权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介绍信,跟函人员携带身份证件进行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已实现集中函证的,介绍信可以加盖集中处理机构的印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联系人的,应在介绍信中予以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现场办理后直接交付给会计师事务所跟函人员,或在办理后直接邮寄至
8、银行询证函中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收件人。(四)回函效力说明。数字化回函与纸质回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无论采取数字化或纸质方式回函,银行均应当加强内部稽核、校验,对回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免责。银行数字化回函内容不能覆盖前13项询证项目的,应当以纸质方式进行辅助回函。(五)银行函证服务收费说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函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应当依法制定并公示回函服务不同内容或档次的收费标准,以及被审计单位不支付或拖欠费用等情况的处理办法(如有)。注册会计师提请被审计单位提供准确、可以扣款的账户及账号信息。如遇特殊情况,被审计单位指定账户不足以扣划回函服务费用,银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工作 操作 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