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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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XX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在教师队伍中选拔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和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选拔和考核结果的汇总工作,各系部负责管理、培养、推荐、日常考核、素材收集及具体考核工作。二、选拔范围(一)选拔原则1.
2、各系(部、院)要本着专业对口、能力胜任的原则选拔骨干教师;2 ,停招专业一般不设骨干教师;3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4,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5 .同等条件下,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优先。(二)选拔范围和指标分配在教学科研、实训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具有骨干教师经历且聘期考核合格者优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专业系每个专业选拔骨干教师1-2名,校级以上骨干专业、特色专业选拔骨干教师不超过3名;基础教学部同时承担中职和高职教学任务的教研室选拔骨干教师1-2名,其他教研室不超过1名。三、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
3、神。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骨干教师应能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核心课;公共基础课教师能主讲1门及以上必修课;近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评价排名在本部门教师的前三分之一。4 .专业骨干教师应有相关专业的企业工作经历或较强的实践能力,原则上需具备“双师”资格或“双师素质”。5 专业骨干教师应曾承担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至少2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制订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成绩突出。6 .科学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能力较强,近三年在发表专业论文(著)、艺术创作、课题研究等方面有明显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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