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五刑”制度——墨、劓、剕、宫与大辟.docx
《古代“五刑”制度——墨、劓、剕、宫与大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代“五刑”制度——墨、劓、剕、宫与大辟.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古代五刑制度墨、剜、刎、宫与大辟原创2023-10-1600:20历史长河边的磨坊#秋日生活打卡季#“五刑”制度通常有二种,其一是从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墨、剜、荆、宫、大辟,也可称“上古五刑”;其二,自隋唐起的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体系。现代意义上的“刑”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对罪犯实行制裁;而在上古或者说整个封建时期,“刑”是为维护整个统治阶层的稳定,二者完全不是同一意思。现代很多人把现代意义上的“法”代入古代的“法”,以论证“法家”的伟大,这其实是偷换概念。而要理解古代的“法”或者“刑”,就要从它源头写起。上古五刑的起源所谓五刑,都是伤害人的肉体的,便是墨、鼻k非!、宫、大辟。墨是在脸上刺字;
2、副是割去鼻子;刺亦作膑,是截去足指;宫,男子是阉割,女子是把她关闭起来;大辟是杀头,也可以称大刑。“上古五刑”的源头来自“部落战争”。礼记王制中有“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遇之涂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其义是;所以国君不录用判过罪受过刑的人,大夫也不收留这种人,土在路上和这种人相遇也不理他。把他们流放到四方边远地区,不管他们到哪儿去,国家既不向他们征租税派摇役,也不分给他们赖以生存的田地。此话的另一层意思是,“刑”不会用在自己人(同族人)身上,只会施诸异族与内奸。因为俘虏原本是敌人,内奸是投降异族的敌人,本族人怕他们报仇之故,所以要对敌人或者“战俘”施加肉刑,
3、使他们的反抗能力下降。其中墨是指脸上刻字,此举是为了方便抓捕逃跑的俘虏;晶J与利,割鼻与截去足指,前者是小惩,后者是砍腿,使其失去行动力;至于“宫”开J,阉割男性,减少其族群繁衍的数量,而对女性则是用来满足性欲;大辟,则可直接视为灭族,将战俘杀绝。当然,“五刑”一定起源于阶级社会。因为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一个人的劳动力可以养活自己时,部落才会发动战争,去抢“战俘”,因为“战俘”可以产生劳动剩余,这才有“割”去战俘某个“部件”又不影响他生产劳动的“肉刑”。不过,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同族间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矛盾加居J,这种用于“异族”的五刑也开始应用于“同族”。比如大家知道的“刑不上大夫,礼不
4、下庶人”,肉刑不会用在统治阶级身上,而“礼法”不会让被统治阶层知晓。再如春秋时“子产铸刑书”一事。郑国政治家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铜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晋国的执政卿叔向就写信给子产,明确反对将“刑律”公布出来,理由是“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叔向的意思是百姓知道“刑法”,则不会害怕统治者。并且百姓就不会再看重道德,遵守礼仪,而是会去“征于书”,去钻法律条文中的空子等等。可以看出,古代中国自产生阶级后,食肉者已经不当普通人当成“同类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古代 五刑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