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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叔场为郑武公元S吸两周之际t眯史事考论两周之际,政治风云激荡,难以数计的历史人物被席卷进这场大变局中,命途多舛。在这芸芸众生中,有一位称名叔妖的女性,与赫赫有名的郑武公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此女应该是郑武公的元配夫人,他们的婚姻是两周之际政治风云激荡的产物和缩影。一、传世与出土文献均明确记载武姜为郑武公嫡配谈及郑武公的夫人,大家立刻想到的应该是武姜,左传史记等传世文献的记载皆有记载。左传隐公元年曰:“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大叔完聚,绪甲兵,具卒乘
2、,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大叔出奔共。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遂为母子如初。”11715-1717史记郑世家日:“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21759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郑武公十年条下记“娶申侯女武姜”,十四年条下记“生庄公寤生”,十七年条下记“生大叔段,母欲立段,公不听”2536-538,除传世文献外,新出清华简第六辑中有郑史三篇,整理者将首篇拟名为郑武夫人规孺子,记述的是:“春秋初叶(广义而言)郑武公去世至下葬前后,郑武夫人武姜等对嗣君庄公的规诫及庄公的表
3、态。主要是武姜规劝庄公汲取先君武公的治国经验,守丧期间让权于大夫老臣,本篇对研究春秋初郑国历史,尤其对了解武公去世后围绕嗣君问题展开的权力斗争颇具史料价值。”3103简文中的“武夫人”即传世文献里的武姜,这篇简文对其事迹是很重要的补充。礼记曲礼下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41267说文女部:“妃,匹也。”段玉裁注:“人之配耦亦称匹。”5614集韵修韵:“妃,匹也。通作配。”6531可知“夫人”是诸侯嫡配的称呼。既然传世文献与新出文献均无例外地以“夫人”称呼武姜,那她是郑武公嫡配的身份毋庸置疑。除上述证据之外,武姜能以郑武公谥号“武为称,也是其嫡配身份的表示。诸侯夫人在其夫君薨逝后,以夫
4、君之谥加父姓为称在先秦文献中多见,如:晋文公夫人称文嬴,卫宜公夫人称宜姜,秦穆公夫人称穆姬,等等。总之,说武姜是郑武公的嫡配,古今无异辞,不须多辩。然而,武姜并不是郑武公的元配,我们在武姜非郑武公元配说一对两周之际史实的再探索之一一文中通过详密的考证确认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一个事实一早在武姜嫁入郑国之前,郑武公就有元配夫人7O既如此,那么,郑武公元配是何许人?其地位为何被武姜取代?文献中的蛛丝马迹,为我们提供了探索的可能。二、国语周语隐藏着叔坛为郑武公元配的信息周代贵族的婚姻,基本上都属于政治联姻,往往与一些大事件相关联,王室婚姻如此,各级贵族的婚姻也不例外。把握住这一原则,就找到了寻觅郑武公元配
5、的钥匙。让我们深感幸运的是,这位女性在史书中的确有迹可寻。她与郑武公的婚姻是和郑国建国史上的一件大事“东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且看下面的分析:据史记之郑世家十二诸侯年表可知,郑国初封于周宣王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始封君为郑桓公,是文献中提到的西周时期最晚受封的畿内邦君,其初封地在“郑:然而,这个“郑”到底在什么地方?传统观点认为在今陕西华县,后又有学者提出应在今陕西凤翔一带。虽有分歧,但整体不出宗周畿内(今陕西境内)。然而,郑国受封后,并未在原地扎根、发展,而是于周平王二年(公元前769年)灭掉在今河南密县的郃国,于周平王四年(公元前767年)灭掉在今河南荥阳的虢国,然后在虢、郊故地建立
6、了新的郑国,这就是东周初年著名的历史事件一郑国东迁。也就是说,畿内郑国仅存在了不足40年。郑桓公匆忙东迁的原因,学者们有较多论述,如果用他自己的话来概括,就是“逃死”21757o到西周末年,随着政治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日益恶化,宗周畿内已不是安居之地,郑国裹挟在众多宗族的东徙潮中,奋力向东开拓。有关郑国东迁之肇始,多数学者将其定在幽王八年(公元前774年)郑桓公与史伯那场著名的对话之后,郑桓公以极强的行动力赶在王室矛盾爆发前踏出了迁国的第一步一东寄孥与贿于虢、却等十邑,以“借地而居”的名义保存了郑国实力。至于郑国最终灭郊亡虢,真正实现在东方立国,则是由郑桓公的继承者郑武公完成的,有关这个问题,学者
7、们已有较为充分的阐述,我们信从其说,不再重复论述。总之,这是从武力的角度谈虢、郊的灭国。翻检文献,我们发现郊之亡国还有另一种说法。国语周语中有这样一处记载:(周襄王)十七年,王降狄师以伐郑。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臼:“不可。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今王外利矣,其无乃阶祸乎?昔挚、畴之国也由大任,杞、缙由大姒,齐、许、申、吕由大姜,陈由大姬,是皆能内利亲亲者也。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须由伯姑,郊由叔坛,曲由郑姬,息由陈妫,邓由楚曼,罗由季姬,卢由荆妫,是皆外利离亲者也。”845、48这段文字是东周时期王室大臣富辰劝谏周襄王慎重对待婚姻的一段记载,分别列举了四例福国和八
8、例祸国的婚姻,以此告诫襄王:婚姻得体,对国家是福;反之,对国家就是祸,将会招致政权的倾覆、国家的灭亡。其中的“邻由叔坛”,指的就是郊的亡国,是由于叔鲂的缘故。很显然,这是从婚姻的角度论说郃的灭亡。叔坛何许人?富辰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可见他所列举的这十二位福国、祸国的女子是当时人所熟知的,无需多言。然而,这种简练却给后世学者带来困扰。三国时韦昭为国语作注,对“刽由叔后”一句的注解是:“郊,鲂姓之国。叔妩,同姓之女为郊夫人J邻为坛姓,史书有明文记载8511,我们信之不疑,然而,他说叔坛也是某行姓国之女,嫁与同姓的邻国为夫人,依据何在?在接下来的注解中,韦昭是这样说的:“公羊传曰:先郑伯有善乎郑公者,
9、通于夫人,以取其国。此之谓也。”这是说,郑伯假借和郑国君主友善的机会,趁势与郑夫人私通,以图谋邻国,邻国因此而亡国。自韦昭将公羊传中的这句话与国语周语中的“帮由叔妩”相关联,得出叔坛就是郑夫人,而且是与郑伯私通,并导致夫国灭亡的郊夫人这个结论后,历代学者均踵继其说,无一例外。张以仁先生专门有郃亡于叔妖说一文91621-1634,也没有突破这一藩篱。然而,我们却有不同的见解。试分析如下:第一,公羊传所言不可信,是其作者误读文献而生出的臆测。首先,公羊传所说是一家之言,是孤证,没有其他材料坐实其说。韦昭注释所引见于公羊传桓公十一年,原文如下: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
10、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邻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庄公死己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102219-2220还原语境,清晰可知,韦昭注释所引的“先郑伯有善于郊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一句,其实是公羊传作者的解经之语。但此说法春秋经中无,左传与毅梁传中未见,史记郑世家中依然没有,遍寻早期文献终不能见其出处,故只是公羊传一家之言,不知其何所据。其次,公羊传所言之事有附会嫌疑。
11、国语周语记载周襄王在十七年时将以狄女为后,富辰苦口婆心劝止,结果却是“王不听”,然而,紧接着就有“十八年,王黜狄后”之文851,53o周襄王骤立狄后的原因,国语周语交代得很明白,是因为狄师为王伐郑,王德狄人之故。但是襄王旋废狄后的缘由,国语周语却没有说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对此则有记述:“初,甘昭公(笔者按:即襄王之弟王子带)有宠于惠后,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王复之,又通于隗氏。王替隗氏。”杨伯峻注口:“隗氏即王所立狄后。”“替,废也。”11425可知,狄后被废,是因为与王子带私通的缘故。此后,一直觊觎王位的王子带公然与隗氏同居,并引狄师伐王,襄王被迫出居郑,最后依靠晋文公的武力帮助才
12、平息了这场内乱11818-1820o富辰所言“利外”的婚姻,终将祸国,完全应验在周襄王身上了。学界一般认为,公羊传成书于西汉初,因此,该书作者见过国语和左传是不成问题的。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的王子带与狄后私通图谋王位一事,与公羊传作者所说郑伯与邻夫人私通意在灭邻之事如出一辙,而后者明显是对国语富辰劝谏辞中提到的“邻由叔纭”的阐释。所以,我们认为,这极有可能是公羊传作者受左传“王子带私通狄后”记载的影响,将国语富辰所言“郊由叔坛”简单地移花接木,也理解成是由私通肇祸了,其附会之迹非常明显。正如战国策楚策中记载的春申君和李园女弟之事12575-582,到史记吕不韦列传中就被司马迁附会为吕不韦与赵姬
13、之事,秦始皇就成为吕不韦的私生子了22508o然而,这不是真实的历史。所以,“郑伯私通然夫人而灭郊”与“秦始皇为吕不韦私生子”这两桩历史迷案的形成有共同之处,都有附会嫌疑。最后,公羊传作者显然没有具体分析富辰所言八例“利外”婚姻的祸国之由,轻率地以周襄王婚姻失败之由来类比八国灭亡之因了。其实,稍加注意即可知,富辰所列举的八例因婚姻而致亡国的案例,其祸端之启并不一样。譬如,史载较为清晰的“息由陈妫”和“邓由楚曼”两例。陈妫为陈国之女,嫁往息国,途径蔡国,蔡侯无礼,陈妫诉于息侯,息侯怒引楚国灭蔡,被俘的蔡侯向楚文王言陈妫貌美,楚文王于是发兵灭息,夺陈妫归楚。因此,陈妫的确是息亡国的导火索,但却是红
14、颜惹的祸。相关记载见于左传庄公十年、十四年,清华简系年也述及此事13147楚曼,身为邓女,嫁入楚国为夫人,生了一个勇武的儿子楚文王,他即位后,进一步向北开拓疆域,灭掉母国。说楚曼灭邓国,显然是代子受过。事见左传庄公七年。以上两例亡国之祸,均与私通无涉。因此,公羊传作者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生硬地将周襄王遭难的原因,照搬为邻亡国的理由,是难以让人信服的。综上所述,既然公羊传所言是孤证,有附会之嫌,是作者率性做出的判断,那么,我们有理由怀疑“先郑伯有善于邻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为莫须有之事,这条线索斩断之后,富辰所说的“郃由叔妖”中的叔坛与邻夫人就不能建立起联系了,即:韦昭所言“叔妖为邻夫人”的
15、结论不能成立,叔妖的身份应当重新探讨。第二,周代婚姻的基本原则为“同姓不婚”,以此来检视韦昭所言“叔妖,同姓之女为邻夫人”,就会感知其中的不妥。西周时期,“同姓不婚”原则遵守得最为严格,时至今日,学者们在对某些青铜器进行族属、国别的判断时,铭文中的女性称名仍是重要依据,其依赖的就是这条原则。试举例说明:夫王箧盖铭曰:矢王乍(作)奠(郑)姜尊箧,子子孙孙其迈(万)年永宝用。(殷周金文集成03871)142074进入春秋时期,“同姓不婚”的原则虽有所破坏,但整个春秋一代对“同姓为婚”还是排斥的。如:晋献公娶大戎狐姬而生重耳,时人就有议论,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因此,时人将其二人同姓为婚却生出了“成而隽才”的重耳看作是一件很神奇的事,认为是“天将启之”8349-350o晋平公病笃难医,前来问疾的子产也将其归因于“娶同姓”之故12024。直到春秋晚期,鲁吴两国同姓联姻,史书还讳称鲁昭公夫人为“吴孟子”而不称“吴孟姬”12170,与孔子问答的陈司败甚至批评鲁昭公这种行为是“不知礼”162483o邻,为妖姓之国,国语郑语记载得很清楚:“坛姓,部、会B、路、偏阳。”8511毗邻周王朝的东都成周,史书记载为周的“子男之国”8507,因此,属于周文化圈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