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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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民政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精神卫生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
2、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国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加强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
3、、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健全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应急管理、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予以解决。(三)完善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
4、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4年底前,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对相关责任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四)强化民政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
5、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三年行动期间,民政部每年面向省级民政部门分领域组织开展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本地区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对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养老服务领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政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养。(五)加大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市县一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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