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2年动态调整.docx
《省应急管理厅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2年动态调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省应急管理厅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2年动态调整.docx(4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省应急管理厅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2年动态调整)第1项开展“6T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X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二、承办机构省应急厅政法处(宣传处)。三、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四、申请条件(无)五、申报材料(无)六、服务流程1 .确定具体时间、场地、参加单位和人员等;2 .围绕活动
2、主题,筹划活动内容、表现形式等;3 .布置活动现场,安装设备设施等;4 .活动现场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等咨询宣传活动。七、办理时限每年6月16日当天。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省应急厅政法处(宣传处)电话:0551、第2项拟上市(挂牌)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证明出具一、办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号):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十五)省安全监管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出具安全生产相关情况的证明。二、承办机构省应急厅行政审批办。三、服务对象拟上市(挂牌
3、)企业。四、申请条件1 .3年内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2 .出具拟上市(挂牌)企业(含子公司)地址、名称及证明起止时限;3 .拟上市(挂牌)企业提出申请并附营业执照。五、申报材料1 .企业安全审查证明申请表;2 .营业执照。六、服务流程1 .受理: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省级”,进入“省应急厅”窗口,查找“拟上市(挂牌)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证明出具”事项条目,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并提交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并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2 .审查:
4、行政审批办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对部分审批项目直接决定并办理。需现场核查或专家评审的,行政审批办委托并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查,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拟办意见。3 .决定:厅分管负责人根据相关业务处室的审核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审批决定。4 .送达存档:行政审批办根据厅分管负责人的审批决定,制作有关证件或者办理有关审批文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送达并存档。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省应急厅行政审批办电话:第3项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一、办理依据1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5、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第七条:登记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五)协助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登记培训,指导登记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2 .关于安徽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单位划转省应急管理厅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编办(2019)102号):将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安徽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更名为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安徽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二、承办机构省应
6、急厅人事处、危化监管处,省应急科学研究院。三、服务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四、申请条件需要培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五、申报材料有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任命文件。六、服务流程1 .确定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对象。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分布和证书有效期等情况,会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确定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对象。2 .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依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最新要求和我省实际,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开展培训。3 .危险化学品登记方式。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两类。集中培训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登记企业
7、集中授课、统一培训;现场培训是指针对各个企业的不同特点,结合我省登记企业现场核查开展现场指导培训。七、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省应急厅人事处电话:省应急厅危化监管处电话:省应急科学研究院电话:第4项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X办理依据1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二、承办机构省应急厅指挥中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应急 管理 公共 服务 事项 服务指南 2022 动态 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