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非学历教育以及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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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非学历教育以及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适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上海XXXXX学校(单位全称)章程(200X年X月X日第X届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名称第X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学院、幼儿园、培训中心)【以下均同】的日常活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实现自我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全称为XX本单位住所在XX第三条本单位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按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填写)第五条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第六条本单位举办者为,开办资金XX万元人民币,出资者:,金额。本单位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回报。(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七条本单位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浦东新
3、区民政局。第八条,本单位接受京东新区民政局、浦东新区教育局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第九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理)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十条本单位实行董事会还可填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写董事会的地方同制度。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第十一条董事会的组成(一)首届董事长要与决策机构的名称相对应,如理事长、主任等,以下写董事长的地方相同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
4、员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二)本单位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院长、园长、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或理事、委员等,应与决策机构名称相对应,以下写董事的地方同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三)本单位的董事会任期X年。(四)董事增补,由举办者或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审批机关备案: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2 .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3 .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4 .有其他不适于担任董事情形的。第十二条董事会职权(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5、权1 .聘任和解聘院(园、校)长;2 .修改单位章程和制定单位的规章制度;3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 .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7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干预单位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单位发展为根本利益的原贝I,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讨论通过后确定。(二)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指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负责召开。(三)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
6、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四)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五)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8 .聘任和解聘院(园、校)长;9 .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10 制订发展规划;11 审核预算、决算;12 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13 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六)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第
7、十四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单位董事长或校长、院长、园长、主任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二)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浦东新区教育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浦东新区民政局核准。(三)法定代表人任期为X年(与董事会任期同)。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连任的,可以连任。(四)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浦东新区教育局备案。法定代表人变更,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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