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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服务合同范本5篇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服务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安装服务合同范本5篇(一)甲方:乙方: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系列产品提供安装服务,为保障甲乙双方合作权益,以诚实守信、平等互惠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为乙方销售的甲
2、方产品终端提供安装服务。二、授权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协议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到期任何一方不希望继续合作,可在协议期限届满2个月前,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展一年,以后情况以此类推。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产品的品质与供应;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调整、收回存放在乙方处的甲方产品;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有关产品安装、在线产品库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等方面的培训;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及产品安装操作指导说明,确保乙方对甲方产品终端的安装、调试工作操作无误;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技术、操作考评,对乙方的不当之处提出整改意
3、见,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改正。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状况进行检查与考评,对于因乙方提供的安装服务不合格导致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进行必要的管理措施,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授权;(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安装操作指导说明的操作流程及操作工艺完成产品的安装、甲方客服中心管理平台的加号、定位;2、乙方有义务签收甲方存放于其处的产品,并负有保管责任,甲方需要对存放于乙方处的产品进行库存检查、调整、回收时,乙方须配合执行。3、在产品终端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车辆损坏、车内物品丢失等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存放于乙方处的货物安全,如有丢失或损
4、坏需按成本价500元/台进行赔偿。四、违约、协议的解除和终止1.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前2个月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而解除协议;2、甲方在乙方出现下列情形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的安装质量:非产品质量原因不定位3%,且不能及时返工(2)服务态度遭到用户投诉三次以上;(3)协议有效期内因乙方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投诉;(4)有证据表明乙方出现违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其他情况。3、非因甲方原因延误安装服务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甲方出现下列情形时,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可解除协议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Q)乙方不能得到甲方的技术支持而无法履行甲方安排的
5、工作任务。五、纠纷的解决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务实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六、不可抗力因素如甲、乙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火灾、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不可避免的车辆重大事故、政府禁令等),致使不能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的部分条款,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双方根据事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协议以及如何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七、未尽事宜在双方合作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进行补充约定,如有需要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八、本协议一式两
6、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电话:日期:日期:安装服务合同范本5篇(二)甲方: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点1.1、 工程名称:上海X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1.2、 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XXX路XXX号1.3、 工程规模:约X万平方米。1.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第二条工程内容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
7、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第三条工程总价人民币暂定为XX万元整(rmb:XX万元)。第四条工程结算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第五条付款方式5.1、 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5.2、 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兀工程款;5.3、 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5.4、 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
8、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5.5、 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5.6、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六条工程期限6.1、 开工日期:XXXX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XXXX年12月31日;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6.2、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
9、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第七条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材料设备8.1、 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8.2、 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8.3、
10、材料要求8.3.1、 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8.3.2、 材料规格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8.3.3、 材料试验、复测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
11、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3佥,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o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8.3.4、 材料的地域适应性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8.3.5、 材料的包装保护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
12、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8.4、 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8.5、 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
13、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第九条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9.1、 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9.2、 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彳寺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
14、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Q)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2)经甲方许可的装
15、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9.4、 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10.1、 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10.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乙方的其他责任I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10.3、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