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陵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docx(4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二O二三年六月目录宁陵县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31总则31.I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适用范围31.4工作原则32组织指挥机制42. 1县级组织指挥体系42.2乡镇组织指挥体系62.3指挥协调63地震灾害与应急响应级别73. 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73. 2较大地震灾害73. 3一般地震灾害83. 4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级别83.5先期处置94监测报告与预报预防91.1 地震监测预报91.2 预防措施94. 3灾情报告105应急响应114.1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15. 2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85.3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236恢复重建256. 1恢复重建规
2、划257. 2恢复重建实施257应急保障258. 1队伍保障259. 2技术保障267. 3物资与资金保障257.4应急避难设施保障277.5宣传、培训与演练27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288. 1有感地震事件288. 2非天然地震事件288. 3地震传言事件298. 4邻县地震应急299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9. 1奖励与责任299.2预案管理与更新291.1 3监督检查309.4 以上、以下的含义309.5 实施时间30附件30宁陵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30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责361总则1.l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办法(试行)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宁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影响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
4、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市政府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市政府是应对我市行政区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县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地震灾害和强有感地震(3.0级以上4.0级以下)的主体。根据县地震应急需求,市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2组织指挥机制2.1县级组织指挥体系县级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县防震抗震(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组成。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2.1.1县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县政府
5、分管负责同志。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外事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保障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支队、县气象局、县通信管理办公室、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科协、宁陵县火车站、国网宁陵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商
6、丘日报驻宁陵记着站等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职责见附件1)。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配合上级对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应对本行政区一般地震灾害和强有感地震(3.0级以上4.0级以下)的主体。接受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领导、指挥、协调较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组建现场指挥部。决定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派遣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指挥协调人员搜救和抢险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物资供应工作。核实灾情,下拨抗震救灾资金;组织开展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宣
7、传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其他重大问题。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协调全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指导和支援灾区所在地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L2现场指挥部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组成及职责见附件2),领导、指挥、协调、实施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县政府指定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震中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可派出由指挥部成员单位
8、组成的工作组,指导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2 乡镇组织指挥体系乡镇政府可参照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指挥部),在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应对工作;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地震应急救援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乡镇政府同志组成,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3 指挥协调2.3.1组织指挥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下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应对工作。上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设立后,下一级指挥部按照上级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有关工作。超出震中所在地政府处置能力的,上一级政府应根据震中所在地政府请求或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9、需要,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3.2现场指挥市指挥部设立前方指挥部的,县、乡镇现场指挥部要服从前方指挥部的领导。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时,乡镇政府的现场指挥部纳入县现场指挥部。上级政府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下级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应保障工作。2.3.3协同联动消防救援队伍、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权限,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参加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组织参与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纳入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2.3.4跨区域响应一般和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以上乡镇的,由县政府负责应急处置。3地震灾害与应急响应级别地
10、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与其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I、n、In和IV级。I级、II级、III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W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3.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I级、11级应急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现场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疗卫生、监测评估、救灾救助、保障、社会治安、新闻宣传、涉外事务等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2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HI级响应。在省、基础设施开展地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支持下,县指挥部领导、指挥和
11、协调抗震救灾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疗卫生、监测评估、救灾救助、基础设施保障、社会治安、新闻宣传等工作组,领导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3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IV级响应。由县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组织对灾区进行支援。3.4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级别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应急响应分级表地震灾害等级分级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响应级别应急处置实施主体特别重大地震灾害L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2 .发生7.0级以上地震;3 .市主城区发生6.O级以上地震。I级省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1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
12、失踪);2 .发生6.O级以上7.O级以下地震;3 .市主城区发生5.O级以上6.O级以下地震。11级省指挥部较大地震灾害1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 .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11I级市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1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 .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IV级县指挥部3.5先期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发动当地基层组织、单位、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抢险。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灾情和震情。省指挥部启动I级、II级响应后,市、县政府
13、配合省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启动III级以上响应后,县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市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下级指挥部启动响应的级别不得低于上级指挥部启动响应的级别。4监测报告与预报预防4.1 地震监测预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县各类地震观测数据。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预报意见按照权限发布临震预报信息,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地震监视跟踪、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4.2 预防措施4. 2.1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14、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市地震防御中心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地震构造探查;组织开展地震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4.2.2预报区预防措施县政府和预报区乡镇政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主要包括:(1)加强地震监测以及地球物理观测、宏微观异常核实,随时报告变化情况。(2)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3)检查地震灾害防御准备工作,提出加强各类建(构)筑物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震措施。检查、督导生命线工程设施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筑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应急抢修抢险与救援准备工作。(4)检查、落
15、实应急救援物资、资金、装备等情况,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救援和抢修抢险的准备工作。(5)组织实施地震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准备;根据地震灾害实际启用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群众避震疏散,决定启动停工停产停课等防范措施。(6)按规定向社会发布信息,回答社会公众咨询,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平息谣传、误传。4. 3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公安、工信、交通、民政、水利、住建、教育、卫健、自然资源、铁路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县政府,同时抄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上报市应急管理厅和市地震防御中心,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情况并报县委外事办,抄送县指挥部办公室。5应急响应5.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6. 1.l应急响应启动(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