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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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根据市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主线,围绕“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工作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科学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实行统一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办”分离,形成跨部门、无差别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让企业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二、基本原则(一)
2、三集中三到位。各单位将政务服务职能集中到本单位审核审批股并进驻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除负面清单外)一并全部入驻,做到“集中入驻、应进必进”。各入驻单位执行入驻人员首席代表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事项全程在政务中心办理,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二)分类分项整合。按照“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要求,整合窗口政务服务资源,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受理窗口分类整合,着力增强综合窗口设置和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协调性。(三)线上线下联动。持续推进网上和实体两个办事大厅建设,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实现线上线下标准一致、规范一致,各入驻单位做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公
3、开信息内容的实时更新和维护,及时做好线上咨询解答,投诉电话接听受理等服务,实现事项在线申报、线下回应。(四)前台后台协同。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综合窗口,根据各入驻单位提供的办事指南,负责现场咨询、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对符合收件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将申请材料流转后台审批;属于“即办件”的,收件并初核后推送给后台完成事项审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收件标准的,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单,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原因和需补齐的材料或不予以受理的原因;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按照容缺受理要求,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先行予以容缺受理。后台各入驻单位审核审批人员,应协同做好前台业务支撑,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现场
4、释疑解惑、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审查、按时完成各项审批工作。(五)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理念,聚焦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各入驻单位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在统筹综合窗口、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运转效率、联通业务平台、共享政务数据等方面探索创新,凸显服务功能,注重服务实效,不断提升办事便捷度。三、改革内容(一)优化办事大厅功能布局根据政务大厅的基本功能和各入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性质及关联度,本着集约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政务大厅科学划分区域。1.咨询导办区。在大堂及各分区设置咨询导办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业务咨询解答、现场引导办理等服务。2 .智能
5、体验(自助服务)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网通办“、政务”自助办、掌上办、视频办等智能(自助)办理体验服务,专人指导企业和群众自助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提供良好办事体验。3 .综合窗口受理区。结合“一窗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分期推进相应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税务、公安(涉及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社保(涉及社保中心、机保中心、人才中心、就业中心)、医保、不动产登记(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公积金、公证)、市政公用服务(涉及供水、供电、燃气、广电网络)、婚姻登记、商事登记(涉及市场监管局、公章刻制)等8类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无差别
6、综合受理窗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气象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林业局、烟草局、档案局、残联等21个部门单位。特殊用途服务专窗。设置“办不成事”反映、“找茬”“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帮办代办”等服务专窗。4 .后台审核审批区。各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审核审批办为后台审核审批区,负责各入驻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审批和出证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各类咨询、纠纷、投诉处理和回复等工作。(二)合理配备工作人员1.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由各专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综合窗口设置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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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进一步 深化 受理 集成 服务 改革 优化 环境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