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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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安市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促进金融与产业、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招大引强,促进产业倍增升级,助力全市“三区”建设,根据吉安市发展升级引导资金实施方案(吉府办字(2019)46号)精神,决定设立吉安市工业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金名称市引导基金采取“1+N”母子基金相结合的运作方式,其中:“1”为引导母基金;N”为包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两支产业子基金在内的若干子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二、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三、存续期基金存续期:原则上母基金“5+5”
2、,即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子基金“4+3”,即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具体可根据产业和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四、基金组建方式由市县两级共同出资设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重大工业项目。五、基金规模和资金来源(一)基金规模总规模26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50亿元人民币。(二)资金来源母基金首期认缴20亿元,其中,市本级认缴出资5亿元(市财政认缴出资4亿元,相关平台认缴出资1亿元),井冈山经开区和各县(市、区)认缴出资15亿元,母、子基金可通过向省级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募集资金,做大规模。按照“政府引导和市场化决策”相结合的原则,母基金下设
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为政府主导决策基金,首期目标规模为30亿元,其中引导母基金认缴出资12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18亿元以上;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为市场化决策基金,首期目标规模为20亿元,其中引导母基金认缴8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12亿元以上。六、基金设立(一)基金管理人要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须符合国家发改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熟悉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情况,能梳理出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需要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环节;具备丰富的一级市场投资经验和二级市场操作能力;具有丰富的政府合作经历及辅助
4、政府招商能力;会同投融资平台制定合适可行的募、投、管、退实施计划;根据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市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或相关配套政策协助项目实施;定期向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投融资平台报告引导基金运营管理重大事项等。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及其他专项子基金遴选对应行业专业的投资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二)基金注册母基金注册在吉安市,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注册在吉安市(其中,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直投项目或设立的子基金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特别优质的,可注册在外地),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其他子基金注册在各县(
5、市、区),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或者公司制。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投资方式按照“科学、严谨、程序、规范”的原则“撬动社会资本、推动产业发展、滚动循环增效”,采用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手段,以设立子基金或产业直投作为主要投资方式。(四)投资领域和区域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吉安市范围内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主导产业以及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主导产业中的新引进重大项目、“老树发新枝”重大项目、拟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与上市公司定增项目等;项目投资额原则上20亿元以上(部分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轻资产高附加值项目除外,吉安本地上市公司定增项目不受限制
6、);项目需纳入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的重点项目库。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主要投向全市“1+4+N”产业中重大项目,具体由投融资平台和基金管理人协议商定,投资于吉安市范围内项目的总投资不低于我市出资规模(含投资后迁入吉安的项目)。对“两高”及不符合能源消费“双控”政策要求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七、基金管理决策市引导基金成立后,按照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顶层设计,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投管委代表政府授权市新庐陵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LP),由其遴选基金管理机构(GP),共同组建若干基金的模式运行。(一)成立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管委”)由市政府常务
7、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新庐陵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职责是:负责审定引导母基金及其参与设立子基金的组建方案、管理办法、投资制度、财政资金出资方案,听取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新庐陵公司、基金公司日常工作情况汇报,确定拟落地项目,以及批准引导基金投资、运行、管理、退出过程中重大事项审定等。(二)设立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投管办”)投管办设在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
8、局、市新庐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市引导基金出资;研究市引导基金有关指导政策、管理措施;初步汇总、筛选、审核申报项目并建立重点项目库;投管委授权的其他工作。(三)组建市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市新庐陵公司作为市级财政的出资代表和市引导基金的投融资执行主体,负责组建投决会,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新庐陵公司、基金管理人和主要投资方代表组成。具体职责是:审议审定基金管理人拟定的母、子基金组建方案;基金管理人提请召集投资决策会议时,就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审定并形成决议;决议基金管理人拟定的投资方案等;将引导基金运行管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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