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2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4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 2编制依据依据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省、市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三定”职责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地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县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
2、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可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 .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以防为主,把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健全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体系。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是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活
3、动(其中水旱灾害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地震灾害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县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等工作,并完成县减灾委赋予的其它任务。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在县减灾委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协调本单位本系统减灾救灾工作。3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3.1 灾害预警预报3.1.1 县自然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农业农村局的重大动植物疫情预警信息、林业局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应急局的森林火险和汛情旱情预警信息、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地震局的地震预警信息等要及时向县减灾委办公室和县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
4、室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预报。3.1.2县减灾委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并向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通报。3.1.3县、乡(镇)政府根据预警预报和灾害评估信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和落实应急措施。3.2灾情信息管理3.2.1按照国家有关部制定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应急部门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成因,灾害造成的损失(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和造成的直接经济
5、损失等),以及当地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等。3.2.2灾情信息初报。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乡(镇)应急办在1个小时内向县应急部门报告初步情况。对于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失的较大以上灾害,应同时上报市应急局。县应急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在1个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等工作并向县政府、上级应急部门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3.2.3灾情信息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县应急局、乡(镇)应急办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镇)应急办每日8时30分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县应急局报告,县应急局每日9时前汇总辖区内灾情向市应急局报告。重特大灾情应及时报告。3.2.4灾情信息核报。乡(镇)应急
6、办应在灾情稳定后3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县应急局报告;县应急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应急局报告,同时向县相关部门通报。3.2.5对于干旱灾害,县应急局、乡(镇)应急办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5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3.3灾情会商核定3.3.1会商核定。县、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由县减灾委或县应急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分析、评估、核定灾情。3.3.2灾情评估。应急、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科技、气象等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
7、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灾情。3. 3.3建立台账。县应急部门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救助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灾后救助提供依据。4. 4灾情信息发布5. 4.1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6. 4.2自然灾害重大灾情由县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县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发布。单灾种灾情可由各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预案规定发布。涉及军队内容的,送军队有关部门审核后发布。县减灾委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做好灾情稳定前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灾情稳定后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发布。7. 4.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4 自然灾害 救助 应急 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