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张鑫】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法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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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洱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法讲稿(2020年9月25日)一、动态管理工作流程图二、动态管理工作流程(一)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组)。1.乡(镇)以村为单位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1)县乡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2)有关村(组)干部;(3)村党员和村民代表。队长由县乡干部或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担任,副队长由村(组)干部担任。2.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元组建动态管理工作组:(1)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村工作组成员;(2)村民小组党员、小组长、副组长、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组长由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村工作组成员担任(包组),副组长由小组党员或小组干部担任。(一)贫情
2、分析。以村民小组为单元开展贫情分析(注意方式灵活,到小组开展或集中到村委会开展),确定重点调查对象。一是分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户)中,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云南省2020年脱贫标准线4000元,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有相应后续帮扶计划的,列为拟脱贫退出户;二是分析非建档立卡农户中,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线(2011年不变价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到2019年底现价是3218元),综合分析是否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不达标,有新致贫因素的农户,列为拟新识别纳入户;三是分析已脱贫户中,是否有因病、因学、因残、
3、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负担重,生活困难,达不到“两不愁、三保障”,有返贫情形的,列为拟脱贫返贫户;四是分析所有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是否有自然增加成员(如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等)、自然减少成员(如死亡、嫁出、出国定居等),列为贫困户家庭成员拟自然增加(减少)人员;五是分析是否有错评户,列为识别不精准拟剔除户;六是分析非建档立卡户中是否存在漏评户,列为拟漏评补录户;七是分析现有贫困户家庭识别当年是否存在户漏人或人口错评纳入情形的,列为贫困户家庭成员拟补录(清退)人员。八是分析已脱贫户和非建档立卡户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脱贫标准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线1.5倍左右(约4800元),存在脱贫不稳定和家庭相对困
4、难、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列为拟新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疫情、其他)。九是分析剩余还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经政策帮扶和自身发展努力,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列为拟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户(取消监测)。十是分析现有边缘易致贫户(包含已消除致贫风险户)是否有自然增加、减少人员,列为拟自然增减人员。(注意签字按印、会议照片)(三)入户调查、信息采集。根据贫情分析结果,对所有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拟新识别的贫困户、拟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在进村入户过程中提出申请的非建档立卡农
5、户开展调查,核对采集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人口、收入、住房、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就学等信息和历年帮扶措施信息。现有未脱贫户中,凡是达到退出标准的,经贫困户认可,入户调查人员填写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和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表。达到退出标准但不愿退出的贫困户,也要做好脱贫情况调查,经帮扶责任人认可,填写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表,一并提交评议。(现有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采集收入等相关信息及“民主”评议后决定是否消除风险取消监测,无需农户同意)(四)信息数据复核。入户调查采集到的农户信息和历年帮扶措施信息要及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比对,核查比对结果作为民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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