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编办发[2016]9号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统一社会信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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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编办发(2016)9号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县直各部门: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荆编办文(2016)15号)要求,现就我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于2016年5月启动,发放统一式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年底前基本完成。二、职责分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本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赋码工作。三、工作事项1、赋码及证书发放。机关、群团在申领统一社会
2、信用代码、办理刊载事项变更时,按照相关服务指南填写表格、加盖公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赋码机关接受申请单位材料并核对后,对符合要求的机关、群团赋码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简化初始发证程序。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机关、群团,证书刊载信息无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中央编办网上赋码系统为各级编办提供实时赋码、证书打印、数据管理等服务。全国机关、群团
3、的统一代码信息由中央编办向全国统一信用交换平台传送。四、工作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附件: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2、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及服务指南京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5月24日附件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机关口群团口其它口初领口换领口补领口撤销口申请日期年月日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地址负责人批准机构批准文号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机构公章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受理人:复核人:
4、年月日年月日备注:领证人领证日期序号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附件2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机关口群团口其它口申请日期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事项现登记信息拟变更信息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地址负责人批准机构批准文号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机构公章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受理人:复核人:年月日年月日备注:领证人领证日期序号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指南初领、补(换)领、撤销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京山县机关、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补(
5、换)领、撤销业务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名称京山县党政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初领、补(换)领、撤销。三、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四、受理机构(一)机构名称:京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京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二)受理对象:京山县机关、群团等五、受理数量无限制。六、办事条件(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1、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二)初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七、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清单1、初领A、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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